| 项目名称 | 天长六合省际毗邻区新质未来科技产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 | ||
| 项目编号 | cztcgc202604-004 | ||
| 招标人 | 名称 | 地久恒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天长市金牛湖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天长市高新区经二路64号、天长市冶山镇人民政府房屋1幢3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周玉祥、岑朝军:0550-7316855、0550-778605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益民路西侧天天玩商住楼1栋501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查士平 0550-730686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4月23日8时30分 | ||
| 第一中标候 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龙振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费率(%) | 叁佰壹拾玖万贰仟陆佰柒拾元伍角陆分 (3192670.56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陈德永 |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1342020202101829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3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二中标候 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五洋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费率(%) | 叁佰壹拾捌万陆仟伍佰陆拾陆元柒角捌分 (小写:3186566.78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王超 |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022202210750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 不高于3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第三中标候 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大王建设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 | ||
| 投标人业绩 | / | ||
| 投标价(元)/费率(%) | 叁佰壹拾柒万玖仟壹佰柒拾壹元叁角贰分 (小写:3179171.32元)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 姓名 | 张利龙 |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2021202128515 |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 | ||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 不高于30个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28%执行的收费标准收取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8500.00元 ;专家评审费2910元;论证费 / 元;其他费用 / 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久恒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长市金牛湖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或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长市高新区经二路64号、天长市冶山镇人民政府房屋 1 幢 3 层或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天天玩商务楼西栋五楼, 联系人:周玉祥、岑朝军、查士平, 联系电话:0550-7316855、0550-7786050或0550-7306869。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 联系人:法制监督检查股, 联系电话: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