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VOC有机气体报警探测器(整机) | 技术服务 | 1.000 | 台 | 电汇或承兑 | 金隅红树林 | ||
| VOC传感器 | 技术服务 | 1.000 | 支 | 电汇或承兑 | 金隅红树林 | ||
| VOC主板 | 技术服务 | 1.000 | 套 | 电汇或承兑 | 金隅红树林 | ||
| 探测器检测费用 | 技术服务 | 1.000 | 台 | 电汇或承兑 | 金隅红树林 |
|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在国家工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进场人员需严格执行我公司安全、环保制度,佩戴劳保用品。 3、派遣进场维修车辆要求整洁、干净,进厂车辆需符合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服从询价单位的厂区管理要求和车辆环保要求。 4、进场相关方单位应为安排到企业的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商业保险赔付额不低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商业保险保障范围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承诺书自制盖章上传) 5、供应商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投标人不得为金隅集团黑名单库供应商。 二、服务范围 1、探测器的检定:共20个VOC有机气体报警探测器,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年度检定,出具合格报告。 2、探测器的维修:20个探测器进行检定,不符合检定要求的探测器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最终出具检定合格报告。 3、要求投标公司到我公司实地进行察看,为节约成本,要求中标单位符合我公司设备要求。 三、结算、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分两批到厂拆除探测器进行检定及维修,不合格探测器必须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结算价款=检定费+维修费(实际发生实际发生数量以双方实际确认单据为准)。 附件:气体报警探测器备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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