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宁海县垃圾分拣处置中心项目设计 | 项目代码: | 2511-330226-04-01-212350 | ||
| 招标人: | 名称:ff8080819b0cc6bb019be99e08561492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大金村551号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1幢9-1-1 | ||||
| 联系人:张瑜 | 联系人: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电话:15258380134 | 电话:18657177277 | ||||
| 标段(包)名称: | 宁海县垃圾分拣处置中心项目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2260300026554001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关于宁海县垃圾分拣处置中心项目设计的修改公告(01)号 澄清修改公告发至:各潜在的投标人 兹通过(01)号修改通知中的下列内容,对宁海县垃圾分拣处置中心项目设计的(招标编号:A3302260300026554001)招标文件作出修改。文件所作出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所有其他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且不变。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P76 页中“4.建筑设计”增加以下内容: (4)本次规划地块性质为环卫用地(用地分类代码1309),项目控制指标设置如下:用地面积34546㎡,容积率上限1.00,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上限50%,绿地率按市绿化条例及相关规定控制,主要出入口方向为西。 (5)项目建筑后退距离应按照《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日照,消防,环保,防灾,工程管线和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6)规划地块在实际建设中,应依据《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导则》(T/CECS1320-2023)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建设。 (7)地块配建机动车位参照相关建设标准执行。 2、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附件6:合同价明细及支付方式 P69页中“最终设计费计算方法: (1)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中标下浮率),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 版)中《勘察设计费》结合中标下浮率计取,设计费按实结算。”有误,现修改为“最终设计费计算方法: (1)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80%×(1-中标下浮率),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 版)中《勘察设计费》结合中标下浮率计取,设计费按实结算。” 3、新增附件:CAD红线图,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4、本次修改内容若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文件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本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海县国兴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4月24日 | ||||
| 行政监督机构: |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电话: | 0574-65131813 | ||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4-24 08:57: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