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东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D0101070地块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及古树迁移养护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D0101070地块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及古树迁移养护服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有关资料、文件及说明,承包本项目树木保护专章及树木迁移、养护工作(其中涉及古树后续资源1棵),包括但不限于树木保护专章编制、评审、后续向有关部门申报树木迁移、施工前相关政府专业部门等沟通以及施工完至移交相关管养单位前的管养工作等。具体详见《城市树木保护专章(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阶段)》。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3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承接过园林绿化相关的项目业绩。
注:1.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包含采购内容、合同甲乙双方盖章页面)。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齐全均不得分。
2.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4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十条内容进行评审)。
3.5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24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4月28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5月08日 10: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362915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35楼城市更新集团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工、王工
联系电话:15626296230、020-8553082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采购方:广州南沙东流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4月24日
相关附件
1.(挂网)【招标公告】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D0101070地块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及古树迁移养护服务.docx1.(挂网)【招标公告】东流村城中村改造项目DD0101070地块第二阶段树木保护专章及古树迁移养护服务.pdf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