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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6年第30496号)大连金普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涉及的中央空调机组相关可回收资产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大连
发布时间:2026-04-24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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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30496号 )大连金普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涉及的中央空调机组相关可回收资产转让项目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第30496号 )大连金普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涉及的中央空调机组相关可回收资产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DL2026ZC001820 监测编号 GR2026DL1001107
转让底价 200,650.00 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4-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4-30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资产类别 废旧物资
项目概述转让标的为大连金普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涉及的中央空调机组相关可回收资产,涉及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2套、满液式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2套,详见《明细表》(附件)。标的完整性、品质、瑕疵及新旧程度等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2026年4月29日上午10:00,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金州区金马路199号)门前集合。
挂牌公告期 5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大连全舟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6-03-05
评估价格 200,650.00元 评估总资产
评估总负债 净资产


资产信息

名称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数量
其他信息录入

披露事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的企业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须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方为机关事业单位,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2、本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依据工作安排分批次交接,并按转让方规定时间进行拆除清运作业,预计资产交接、拆除清运时限为2026年7月31日。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废液由转让方自行处置。
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大全舟评报字【2026】第018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资产类交易业务收费办法(试行)》标准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
5、【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的;②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拆运的;③受让方在资产拆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6、【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签订《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7、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4)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5)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由转让方依据工作安排分批次交接,并按转让方规定时间进行拆除清运作业,预计资产交接、拆除清运时限为2026年7月31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6)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7)同意成为受让方后按转让方和资产所在单位要求进行拆运,拆运全部标的物及排渣、场平、清场工期自交接进场之日起计算为5个日历日,拆运垃圾须全部拆运出施工现场,并按相关规定排放,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误期,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
(8)同意并承诺进行项目拆运、回收的施工单位具有拆运、回收项目所涉及的资产所应具备的相关资质(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9)同意成为受让方后按照转让方确定的标的物和相关规定进行拆运,如果出现超范围拆运或因拆运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转让方有权对受让方要求赔偿损失直至取消其受让资格,并保留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10)同意成为受让方后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拆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拆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同时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11)同意成为受让方后在拆运标的物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12)同意成为受让方后为施工人员购买保险,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损失。
(13)同意成为受让方后在拆运过程中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追偿。
(14)同意在拆运结束时应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在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方可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15)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8、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9、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项目咨询联系人李女士项目咨询电话0411-65850522、13478550640(工作日8:30-17:00)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优先受让权情况不涉及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60,000.0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固定金额万元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大交所代收取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转让方进行资产交接的;②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拆运的;③受让方在资产拆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④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签订《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大连金普新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10213MB187034XL 所在地区 辽宁省/大连市
转让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有 是否联合转让
注册地(地址) 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199-1号 经营规模 小型
企业类型 其他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高永成
所属行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人名称 联系人手机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 王先生 报名电话 0411-65850566
报名QQ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明细表》 5-明细表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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