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优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市合川区盛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新能源纯电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新能源纯电车采购
| 2296500
| 10000
| 1
|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229.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
https://www.cqggzy.com/hechuan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遗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4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4月23日)起五个工作日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内进行购买。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将招标文件汇款凭证(注明项目编号)扫描后发送至3682970958 @qq.com。开户名称:重庆优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川支行
银行账号:31150101040027819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
2.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报名表。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行政大厅B区五楼)。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5月14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4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八)开标时间:2026年5月14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
(九)开标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5号行政大厅B区五楼)。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纸质或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账户
投标人银行转账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合川支行
账 号:111692539816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1.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各投标投标人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投标保证金付款单,付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2.纸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各投标投标人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保函原件),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3.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标前各投标投标人必须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支票、汇票、本票复印件)。
(三)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投标投标人的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的,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由重庆市合川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合川区)
https://www.cqggzy.com/hechuan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合川区盛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17726211130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花滩大道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15922505092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马家堡附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