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盐灶路、龙华二横路等16宗资产分别再次挂牌招租 | |||||
| 项目编号 | QY202601HN2015-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4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5月6日 | |||
| 标的简况 | ||||||
| 标的坐落 | 盐灶路177号滨海新城、龙华二横路20号八灶新城、玉沙路19号中城小区、秀华路51号、秀华大道26号、文明东路70号、国贸大道仙乐花园B幢、金贸区傍海小区3 号楼、和平南路30号、龙华路25号橡胶五厂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价格(元/月) | ||
| 1 | 盐灶路177号滨海新城1区6号楼F110号铺面招租 | 37.64 | 3000 | 702 | ||
| 2 | 盐灶路177号滨海新城1区6 号楼F119号铺面招租 | 38.09 | 3000 | 710 | ||
| 3 | 龙华二横路20号八灶新城 12-13号楼S115号铺面招租 | 68.82 | 6000 | 1410 | ||
| 4 | 龙华二横路20号八灶新城12-13号楼S116号铺面招租 | 68.82 | 6000 | 1410 | ||
| 5 | 龙华二横路20号八灶新城14号楼S113号铺面招租 | 67.42 | 60000 | 1381 | ||
| 6 | 玉沙路19号城中城小区第三层房间3招租 | 633 | 21000 | 5014 | ||
| 7 | 秀华路51号2层204房招租 | 44.55 | 3000 | 517 | ||
| 8 | 秀华大道26号G幢501房招租 | 88.12 | 4000 | 769 | ||
| 9 | 文明东路70号3幢703房招租 | 31.53 | 2000 | 265 | ||
| 10 | 国贸大道仙乐花园B幢 1204-1304房招租 | 214.58 | 9000 | 2060 | ||
| 11 | 金贸区傍海小区3号楼362 房 | 118.13 | 7000 | 1588 | ||
| 12 | 和平南路30号7-2号铺面 | 128.88 | 27000 | 6496 | ||
| 13 | 和平南路30号第二层招租 | 317.49 | 22000 | 5360 | ||
| 14 | 秀华路51号2层206房招租 | 95.69 | 5000 | 1133 | ||
| 15 | 国贸大道仙乐花园B幢1004-1104房招租 | 214.58 | 9000 | 2060 | ||
| 16 | 龙华路25号橡胶五厂14号铺面招租 | 33.91 | 9000 | 2144 | ||
| 租赁期限 租金支付 | 租赁期限:5年; 租金支付:按季度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本次挂牌成交价为第一年月租金,以挂牌成交价为基础,每年租金递增3%。 | |||
| 装修期限 | 无 | 租赁押金(元) |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 房屋现状 | 商业繁华度较好,交通便捷,环境较好,公共配套设施完善 | |||||
| 租赁用途 | 新承租方不得经营机械维修加工和家禽、生禽、宠物、易燃易爆物品、建材化工产品销售等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 该项目中秀英大道26号G幢501房、国贸大道仙乐花园B幢1004-1104房、国贸大道仙乐花园B幢1204-1304房、傍海小区3号楼362房及和平南路30号第二层均有均房产证,其余标的均无房产证及土地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移交至招租方。 2 2. 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此次挂牌招租资产除披露的相关信息外,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租赁纠纷、清场纠纷等与资产有关瑕疵问题,若出现上述情况由承租方自行解决,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7月3日 | |||||
| 评估机构 | 海南乐评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 出租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海口市国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60100201296426T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 法定代表人:曹莉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 |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项目按现状以16个标的进行招租,报名应缴纳竞租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7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7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自确认新承租方之日起, 给予原承租方2个月的过渡期(按原租赁合同最后1个月租金 标准缴纳租金),新承租方的租赁合同起始日自上述2个月的过 渡期满后开始执行;因该项目均 为空置状态,即不设过渡期,新承租方按确认新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并履行租赁合同。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标的不设装修期。 6、新承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招租方协助。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招租方协助,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7、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 |||||
| 标的交割 |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招租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招租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 其他相关规则与报名手续 |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4、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5、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6、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 现场展示 | 盐灶路177号滨海新城、龙华二横路20号八灶新城、玉沙路19号中城小区、秀华路51号、秀华大道26号、文明东路70号、国贸大道仙乐花园B幢、金贸区傍海小区3 号楼、和平南路30号、龙华路25号橡胶五厂 | |||||
| 报名时间 | 2026年4月20日至 2026年5月6日 |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6年5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押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5年总租金的2.5%,由承租方承担(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 | |||||
| 竞价安排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 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 1 | 盐灶路177号滨海新城1区6号楼F110号铺面招租 | 4月20日 09:00 | 5月7日 09:00 | 10 | 120秒 | |
| 2 | 盐灶路177号滨海新城1区6 号楼F119号铺面招租 | 4月20日 09:00 | 5月7日 09:10 | 10 | 120秒 | |
| 3 | 龙华二横路20号八灶新城 12-13号楼S115号铺面招租 | 4月20日09:00 | 5月7日 09:20 | 10 | 120秒 | |
| 4 | 龙华二横路20号八灶新城12-13号楼S116号铺面招租 | 4月20日 09:00 | 5月7日 09:30 | 10 | 120秒 | |
| 5 | 龙华二横路20号八灶新城14号楼S113号铺面招租 | 4月20日09:00 | 5月7日 09:40 | 10 | 120秒 | |
| 6 | 玉沙路19号城中城小区第三层房间3招租 | 4月20日 09:00 | 5月7日 09:50 | 50 | 120秒 | |
| 7 | 秀华路51号2层204房招租 | 4月20日 09:00 | 5月7日 10:00 | 10 | 120秒 | |
| 8 | 秀华大道26号G幢501房招租 | 4月20日09:00 | 5月7日 10:10 | 10 | 120秒 | |
| 9 | 文明东路70号3幢703房招租 | 4月20日09:00 | 5月7日 10:20 | 10 | 120秒 | |
| 10 | 国贸大道仙乐花园B幢 1204-1304房招租 | 4月20日09:00 | 5月7日 10:30 | 20 | 120秒 | |
| 11 | 金贸区傍海小区3号楼362 房 | 4月20日09:00 | 5月7日 10:40 | 10 | 120秒 | |
| 12 | 和平南路30号7-2号铺面 | 4月20日 09:00 | 5月7日 10:50 | 70 | 120秒 | |
| 13 | 和平南路30号第二层招租 | 4月20日 09:00 | 5月7日 11:00 | 60 | 120秒 | |
| 14 | 秀华路51号2层206房招租 | 4月20日09:00 | 5月7日 11:10 | 10 | 120秒 | |
| 15 | 国贸大道仙乐花园B幢1004-1104房招租 | 4月20日 09:00 | 5月7日 11:20 | 20 | 120秒 | |
| 16 | 龙华路25号橡胶五厂14号铺面招租 | 4月20日 09:00 | 5月7日 11:30 | 20 | 120秒 | |
| 附件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 |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21、 陈先生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委托方 联系人:吴先生 66735628 | |||||
|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一楼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 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