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莲县城区道路修复建设EPC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五莲县城区道路修复建设EPC工程。 2.2建设地点:五莲县城区 2.3建设工期:90日历天。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对莱芜路、向阳路等路段进行罩面翻修。 2.5招标范围:五莲县城区道路修复建设EPC工程的设计及审批、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保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负责在整个过程中履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及实施的责任义务,须确保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及最终工程交付成果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规范,且不低于约定的本工程建设标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投资额:42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在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其他在施项目上未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指定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中投标。 3.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招标人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3日至2026年04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14日09时00分,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网址为http://ggzyjy.rizhao.gov.cn/,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现场一律不接受任何纸质材料及光盘。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五莲县水务大厦 A 座 地 址:五莲县银座写字楼420室 邮 编: 262300 邮 编:262300 联 系 人:亓新慧 联 系 人:孙琪 张守美 王善会 电 话:0633-5236529 电 话:0633-2256188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dltwlfgs@163.com 网 址 :/ 网 址:/ 异议受理单位: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地址:五莲县银座写字楼420室 异议受理人:张守美 异议受理电话:0633-2256188 异议受理 电子邮箱:sdltwlfgs@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五莲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633-7957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