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煤气化炉渣 | 燃料废渣 | 30000.000 | TO | 电汇或者承兑 | 阳泉冀东 |
| 一、项目内容:煤气化炉渣 二、项目需求单位: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供应要求 1、按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要求的时间、数量进行供货。 2、供货过程中,承运方应对运输物资采取妥善的安全保管措施,运输时保证物资安全,供货方需提供有效的防雨、雪,保质量措施。 3、遵守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要求。 4、运输车辆:承运车辆为标载车,需符合国六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5、请报价时务必将报价单(需盖章且法人或委托人签字)上传至附件中,报价附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开标后不得修改或再次报价,未上传报价单或报价单未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投标,上传报价单报价与平台报价不一致的以盖章报价单为准。 6、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活动。 7、报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真实填报价格和数量,不得盲报或刻意报低价。中标单位在生产期间保证原燃材料符合质量要求如因质量频繁波动,杂物造成生产系统堵磨、设备受损的或者断供,断货造成设备非正常停机的视为违约,赔偿相应的生产、设备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其停进、进行整改违。同时接受企业安全、环保、设备等相关制度考核。 8、投标单位须提供近12个月(或项目指定周期)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以及同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以上材料为投标响应的实质性条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四、数量:预估8000吨,日实际需求量根据生产需求执行,结算数量:以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厂内汽车过磅数量为准。 五、质量标准:水份≤65%、热值 Qnet.ar≥550大卡、St.ad≤1% 考核指标: 1、当热值 Qnet.ar<550大卡时,每降低1大卡,每吨按含税包干单价÷550大卡*1.2金额扣款,并停进调整产地;2、 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双方协商处理;3、考核条款:每月按10天一批次考核。若St.ad>1%、水份>65%买方均有权拒收、货物颜色发黄、发红,出现结块现象。 六、付款方式:电汇或者承兑。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到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 八、其他要求: 1、如在供货期间,供应量不能满足的,须提前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买方。如造成断料影响,买方有权在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0 元/次进行处罚; 2、卖方实际进场物料如果与合同订单物料不相符,买方有权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0 元/次进行处罚。 3、买方提前5天通知卖方备货,卖方应充分考虑道路、天气等影响因素,准时、准量供应,若在规定时间供应物料量不足或超上限供应,买方有权当月结算时扣除 500 元/次进行处罚。 4、当合同执行期间买方认为现有价格无法继续执行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询价。卖方应在报价阶段充分考虑供应周期内标的物市场价格调整、运费大幅波动等情况,准确报价,并严格履约合同,中途断供,视为卖方单方面不执行合同,买方将根据约定考核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