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L12026AH1000661 |
| 标的名称 | 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180号徽盐商务中心41层整体出租 |
| 出租底价 | 87.73万元/年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2088.76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4-21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5-07 |
| 出租方名称 | 安徽省生态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方兴社区华山路808号徽盐世纪广场A座19-25层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000148940701E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罗太忠 |
| 租赁期限 | 3 |
| 租赁期限单位 | 年 |
| 租金调整方式 | 涉及 |
|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 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均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1%。 |
| 租赁用途 | 办公 |
| 资产概述 | 1、本次出租标的为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180号徽盐商务中心41层房产,出租标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180号。标的出租面积共计2088.7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权证证载信息显示:标的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用途为商服用地/办公。标的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房屋总层数为50层,标的所在层数为41层。出租标的目前为毛坯、空置状态。标的权属清晰,无抵押、质押,无产权纠纷及租赁遗留问题。 2、出租底价为87.73万元/年(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标的出租期限为3年,无免租金装潢期,标的第一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均在第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1%。标的租金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每期租金,承租方须提前15个自然日支付至出租方,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的首年年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3、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如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成交价格;承租方在申请承租登记前须根据标的情况自行踏勘现场,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住房租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不准用于产生噪音、粉尘、污水排放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经营项目;不准用于从事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所不允许的相关经营行业项目。出租标的用途仅为商业服务/办公。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并认可租赁要求、物业管理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出租标的整体转租、分租、出借给第三方。 4、租赁期内,承租方须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担出租标的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空调等相关费用。 5、承租方承租期间,须符合消防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不符合的须无条件进行整改。承租方须按照消防等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安防设施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做好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范围内的防火、防盗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后仍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或人身损失的,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责令承租方限期清场搬离,如造成承租方损失或法律纠纷,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此类情形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赁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在装修改造后必须通过消防验收,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消防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房屋的一切维护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漏水、电线老化等事宜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出租标的的水、电以现有负载能力为准。 9、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得由他方代交。 10、意向承租方勘查现场时,出租方现场勘查人员将对本次出租标的情况做具体解说,意向承租方须对现场勘查情况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现场勘察 联系人:杜主任, 联系电话:15345602890。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办理线上登记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承租申请材料: (1)《现场勘查确认单》; (2)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单位同意承租的批准文件; (3)意向承租方在竞买报名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其在“皖e云”平台注册时确认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皖e云——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不计息),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4)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盖有本单位公章扫描后在线上交易系统中上传,并保证以上资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3、意向承租方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递交的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4、确定为承租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结算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6、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出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4-21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每3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以后每期租金,承租方须提前15个自然日支付下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 | 26万元 |
| 不动产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类型 | 商业地产 |
| 出租标的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180号徽盐商务中心41层 |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配套设施 | 以现场勘察为准 |
| 租金支付方式 | 每3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一次性将首期租金支付给出租方。以后每期租金,承租方须提前15个自然日支付下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权证名称 | 不动产权证 |
| 权证编号 | 详见附件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87160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 公示附件 | 附件1:徽盐商务中心38-41层不动产权证信息明细表(作公告附件).xlsx附件2:租赁合同模版(仅做展示用,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内容为主).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