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白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安徽省白湖种子有限公司2026年“三夏”农机作业服务03包 午季作物收割作业(项目编号: 26AT47073802244-003)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序号
| 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 成交数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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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徽凯斯农业有限公司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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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巢湖市坝青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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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巢湖市丰庆农机专业合作社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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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肥德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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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肥迈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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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肥速安运输有限公司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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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庐江德卡罗农机服务有限公司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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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庐江凯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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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庐江彭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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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庐江县白湖镇安平农机专业合作社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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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庐江县白湖镇强胜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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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庐江县强富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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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庐江县青隼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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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庐江县万邦农机有限公司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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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庐江远达农业机械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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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庐江云萃农机服务有限公司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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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4月24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联系人:董星彤、田倩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51-6373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