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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2026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中标公示
安徽 马鞍山
发布时间:2026-04-1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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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皖E2-22-2026-0069
标段名称
2026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
标段编号
皖E2-22-2026-0069001-3
招标人
和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统一代码

最高限价
19.50万元
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建筑之乡总部大厦509室
李宇1995551576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6年4月15日9:00:00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设计初稿,二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县市级专家评审并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河南水环境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
投标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设计初稿,二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县市级专家评审并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
地址
虢国路西段市水利局五楼
投标价(元)/费率(%)
165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勘察设计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宇1995551576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中标候选人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35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6-04-17 12:28:59
提交用时:0天0小时3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17 15:03:56
办理用时:0天2小时35分

公告.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2026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04-17 15:03:48.0591647e5-f509-41a2-8aa8-3b6a2b5b94030020010030074fee5730-aeef-4acd-8afc-b718b352faa9
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皖E2-22-2026-0069
标段名称
2026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
皖E2-22-2026-0069001-2
招标人
和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统一代码

最高限价
29.25万元
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建筑之乡总部大厦509室
李宇1995551576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6年4月15日9:00:00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设计初稿,二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县市级专家评审并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
投标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设计初稿,二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县市级专家评审并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
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紫丹路1号设计产业园1号楼
投标价(元)/费率(%)
234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勘察设计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宇1995551576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中标候选人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43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6-04-17 12:21:27
提交用时:0天0小时7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17 15:03:47
办理用时:0天2小时43分

公告.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2026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2026-04-17 15:03:35.0799eb5fc-d3ea-4671-aea4-5a22549372c30020010030074fee5730-aeef-4acd-8afc-b718b352faa9
候选人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2026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皖E2-22-2026-0069
标段名称
2026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勘察设计项目一标段
标段编号
皖E2-22-2026-0069001-1
招标人
和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统一代码

最高限价
48.75万元
代理机构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建筑之乡总部大厦509室
李宇1995551576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6年4月15日9:00:00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设计初稿,二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县市级专家评审并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及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
投标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设计初稿,二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通过县市级专家评审并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投标价(元)/费率(%)
390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勘察设计标准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宇19955515769)。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
联系电话:0555-5335006。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办理流程公开
当前流程名称:中标候选人
累计办理时间:0天2小时54分
是否逾期:否
提交申请
提交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理状态:业务提交
提交时间:2026-04-17 12:10:12
提交用时:0天1小时6分
服务系统
办理状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4-17 15:03:34
办理用时:0天2小时54分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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