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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钢邯钢新区炼钢厂高压电机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4-1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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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邯钢新区炼钢厂高压电机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钢邯钢新区炼钢厂高压电机升级改造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钢邯钢新区炼钢厂高压电机升级改造。2.1.2交货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邯钢新区炼钢厂。2.1.3质量标准:合格。2.1.4交货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2.2招标范围:河钢邯钢新区炼钢厂高压电机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唯一授权制造商的额定电压10KV及以上高压电机供货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再提供相应的签字或盖章技术协议)。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唯一授权制造商的额定电压10KV及以上高压电机供货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再提供相应的签字或盖章技术协议)。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唯一授权制造商的额定电压10KV及以上高压电机供货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再提供相应的签字或盖章技术协议)。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唯一授权制造商的额定电压10KV及以上高压电机供货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以上内容,可再提供相应的签字或盖章技术协议)。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18 08:30:00 至 2026-04-23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15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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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代理公司: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苗佳佳 电话:0310-7055209
电子邮箱:rhah0310@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 0310-3958569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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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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