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6-2027年营业厅装修及改造采购项目(标段编号:
GXBBFA202604140011),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就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6-2027年营业厅装修及改造采购项目所需施工进行采购。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面工程、天棚工程、室内墙柱面工程、门面工程、室外招牌工程、拆除工程、柜类货架工程、家具制作安装工程、门窗工程、电气设备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的营业厅装修及改造等,具体实施内容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规范、要求完成装修施工、装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4项目地点:标包二为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桂平市。
1.5框架预算:标包二框架预算为113万元(含税),其中自有营业厅为86万元(含税)、自租营业厅为27万元(含税)。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以上项目规模为暂估值,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响应风险。本次采购不包含项目金额≥30万元(含税)的单项装修工程。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额度为止。
1.7施工工期:
1.7.1订单预算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自采购人发出派工单之日起12天内竣工;
1.7.2订单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自采购人发出派工单之日起18天内竣工;
1.7.3订单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自采购人发出派工单之日起24天内竣工;
1.7.4订单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自采购人发出派工单之日起36天内竣工;
1.7.5如有特殊情况,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注明的施工工期为准。
1.8工程质量保修期:自订单生效且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
1.1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44房屋装修和改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标包1
| 营业厅装修及改造
| -
| -
| 详见项目地点
| 详见施工工期
| 2
| 标包3
| 营业厅装修及改造
| -
| -
| 详见项目地点
| 详见施工工期
| 3
| 标包2
| 营业厅装修及改造
| -
| -
| 详见项目地点
| 详见施工工期
本项目
划分标包。
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供应商可响应多个标包,最多可被推选为1个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为多个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按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顺序推荐,其余标包不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供应商依据以下内容进行响应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
(1)询比文件附件:1.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6-2027年营业厅装修及改造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表-08”的单价;
(2)询比文件附件1未涉及到的内容,工程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2024年《广西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2013年《广西安装拆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 号)及其相应的配套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开工日期前一期的《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不以已废止定额或者旧定额作为结算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前综合价格。工程量以实际计算,最终结算金额=工程费*成交折扣。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施工资质:
(1)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bzhkp/qybzhkp.html)中“施工安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1.6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过房屋装饰装修或房屋维修改造项目业绩,且有效业绩累计金额达100万元(含)以上。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7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人员
①标包二:不少于4人(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1人同时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
注: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10月0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10月0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且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供应商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信息须与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查询平台的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1.8供应商拟投入的车辆配置基本要求:1辆。
注:
(1)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轻型普通货车、中型箱式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车类车辆,其他车型不予认可。
(2)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3)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若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租赁合同中需体现个人与车辆信息。如租赁合同无体现相关信息,则需同步提供该个人与租赁公司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4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4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4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近两年(自2024年04月27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18日08时30分00秒至
2026年04月22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27日08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1号
| 地 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 邮 编:
| 537110
| 邮 编:
| 530028
| 联 系 人:
| 晏鹏
| 联 系 人:
| 苏蝶、梁昌艺、王鹏程、李琳、单浩、潘文辉
| 电 话:
| /
| 电 话:
| 19195776172、18907715433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cgxzbzx@1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 账 号:
| 3110910037672609507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询比标包文件
标包2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6-2027年营业厅装修及改造采购项目(标段编号:
GXBBFA202604140011),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就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6-2027年营业厅装修及改造采购项目所需施工进行采购。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面工程、天棚工程、室内墙柱面工程、门面工程、室外招牌工程、拆除工程、柜类货架工程、家具制作安装工程、门窗工程、电气设备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的营业厅装修及改造等,具体实施内容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规范、要求完成装修施工、装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1.4项目地点:标包二为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桂平市。
1.5框架预算:标包二框架预算为113万元(含税),其中自有营业厅为86万元(含税)、自租营业厅为27万元(含税)。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以上项目规模为暂估值,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响应风险。本次采购不包含项目金额≥30万元(含税)的单项装修工程。
1.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额度为止。
1.7施工工期:
1.7.1订单预算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自采购人发出派工单之日起12天内竣工;
1.7.2订单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10万元(不含):自采购人发出派工单之日起18天内竣工;
1.7.3订单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自采购人发出派工单之日起24天内竣工;
1.7.4订单预算金额在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自采购人发出派工单之日起36天内竣工;
1.7.5如有特殊情况,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注明的施工工期为准。
1.8工程质量保修期:自订单生效且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10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包工包料)。
1.11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44房屋装修和改良。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标包1
| 营业厅装修及改造
| -
| -
| 详见项目地点
| 详见施工工期
| 2
| 标包3
| 营业厅装修及改造
| -
| -
| 详见项目地点
| 详见施工工期
| 3
| 标包2
| 营业厅装修及改造
| -
| -
| 详见项目地点
| 详见施工工期
本项目
划分标包。
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供应商可响应多个标包,最多可被推选为1个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为多个标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则按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顺序推荐,其余标包不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供应商依据以下内容进行响应折扣报价,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
(1)询比文件附件:1.中国电信贵港分公司2026-2027年营业厅装修及改造采购项目工程量清单“表-08”的单价;
(2)询比文件附件1未涉及到的内容,工程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2024年《广西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2013年《广西安装拆除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取中值计算);《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 号)及其相应的配套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开工日期前一期的《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不以已废止定额或者旧定额作为结算依据,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前综合价格。工程量以实际计算,最终结算金额=工程费*成交折扣。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施工资质:
(1)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中“数据服务”的“企业数据”查询结果截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bzhkp/qybzhkp.html)中“施工安全”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2.1.6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过房屋装饰装修或房屋维修改造项目业绩,且有效业绩累计金额达100万元(含)以上。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7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基本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施工人员
①标包二:不少于4人(不含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1人同时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工作业证(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处作业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
注: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10月0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施工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资格证书扫描件、2025年10月0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供应商签署且至响应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http://cx.mem.gov.cn/),供应商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信息须与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查询平台的信息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1.8供应商拟投入的车辆配置基本要求:1辆。
注:
(1)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轻型普通货车、中型箱式货车、轻型仓栅式货车、轻型多用途货车、轻型厢式货车等货车类车辆,其他车型不予认可。
(2)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行驶证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3)如拟投入车辆为供应商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年检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已年审的有效的行驶证扫描件或免检车检验标志(体现车牌及年检日期)或交管12123年检截图等相关材料】、车辆实体照片(体现车牌号)、有效期内租赁合同(若行驶证所有人为个人,租赁合同中需体现个人与车辆信息。如租赁合同无体现相关信息,则需同步提供该个人与租赁公司签订的车辆租赁协议),如不提供,将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3年04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4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1年04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近两年(自2024年04月27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4月18日08时30分00秒至
2026年04月22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27日08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中山北路11号
| 地 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 邮 编:
| 537110
| 邮 编:
| 530028
| 联 系 人:
| 晏鹏
| 联 系 人:
| 苏蝶、梁昌艺、王鹏程、李琳、单浩、潘文辉
| 电 话:
| /
| 电 话:
| 19195776172、18907715433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gcgxzbzx@1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
| 账 号:
| 3110910037672609507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7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4-17 19: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