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工业园区货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YJ-QT(2026)-002 | 项目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工业园区货梯更新项目 | ||||||||||||
| 公告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委托,就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工业园区货梯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工业园区货梯更新项目 二、采购编号:YJ-QT(2026)-002 三、采购内容、交货期、最高限价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特定条件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为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若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载货电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1、提交形式:电汇、网上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7500元。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江支行; 银行账号:81220101302108686; 3、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注意事项: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工业园区货梯更新项目。 温馨提示: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6年4月28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haishu.hibidding.com/web/home)网站乡镇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胡工(13611514710)、黄工(18888603006); (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基层小型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6.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公共交易站(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四明东路258号)三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东兴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洪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瑞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工、夏工 电 话:13252405478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4-17 | 交易业务类型: | 其他类 | ||||||||||||
| 信息来源: | 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4-17 16:3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