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兰山区李官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 1.项目名称:兰山区李官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1.项目概况:兰山区李官镇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对原有设备进行系统性地替换,包括进水提升泵、机械格栅、潜水推流搅拌机以及紫外线或次氯酸钠消毒装置等设备,设备更新后降低后续维护成本及全厂能耗(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2.建设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绿色施工管理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含隐蔽工程)质量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
| 5.预算金额:796.06万元 |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及人员能力。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线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LYCGZF。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及首页“CA办理”。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1.登录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用户端,通过供应商身份进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平台系统不予受理。 |
| 1.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 09时00分 |
| 本公告在(www.cebpubservice.com)、临沂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yygcg.com)上发布。 |
| 无 |
| 1.采购人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污水处理厂 |
| 采购人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泉口村东南700米 |
| 采购人 |
| 采购人联系电话:13355052053 |
| 采购人联系邮箱: |
|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鲁商中心A3一单元4楼 |
| 采购代理机构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69553275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邮箱:lyhtzb@vip.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