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标段 | 定标候选人一 | 定标候选人二 | 定标候选人三 | ||||||||
| 投标人 | 名称 | 黄山法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七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涓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黄山中路14号汽运大厦7楼 |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文一名门绿洲25栋2905室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江南新城东区丁香苑1幢106号 | ||||||||
| 资料公示 | 黄山法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七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涓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9178553.25元 | 9180043.49元 | 9179275.22元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 | / |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余石文 | 吴孝建 | 曹冰 | |||||||
| 相关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2021202135936 | 皖234181897753 | 皖2342021202130031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与被否决投标的投标单位汇总表 | ||||||||||
| 招标人 | 名称 | 休宁县海阳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 | 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夹溪路58号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陈先生 0559-753003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黄山市屯溪区黄口新村12排12幢 | ||||||||||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项航 0559-2321314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04月15日-2026年04月20日 |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59-2321314 项目负责人:项航 |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7519315 | |||||||||||
| 备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定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