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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昆明呈贡科技信息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办公B座(含裙楼)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及部分楼层装修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云南
发布时间:2026-04-1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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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投标昆明呈贡科技信息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办公B座(含裙楼)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及部分楼层装修工程项目EPC招标公告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呈贡科技信息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办公B座(含裙楼)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及部分楼层装修工程项目EPC15f5eb6c-7ed1-4143-9b2e-3b781a581ebf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15f5eb6c-7ed1-4143-9b2e-3b781a581ebf
建设规模: 研发办公B座(含裙楼)整体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含拆除清运及相关室外消防,共计面积约28908.93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研发办公B座7、8、9层装修(面积约4500平方米(每层约1500平方米,约23间房/层),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装修(含强弱电、冷热水等改造),配备卫浴洁具、热水器、灯具、衣柜、床(高低床或单人床)、书桌及凳子、门(含智能门锁)等(具体以实际为准));研发办公B座1层大厅装修(面积约1343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15f5eb6c-7ed1-4143-9b2e-3b781a581eb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4-15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483553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5年12月29日发布招标计划。5.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于2026年4月8日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智慧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老师
办公电话: 15198949389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马翊钦、赵智雄、邱静、唐君、程鑫、许辉、卢文德、苏小琴
办公电话: 18687031990 移动电话: 1868703199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600294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呈贡科技信息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办公B座(含裙楼)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及部分楼层装修工程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4-2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5-07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4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6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昆明呈贡科技信息产业创新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研发办公B座(含裙楼)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及部分楼层装修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及勘察设计工作。主要施工内容为:研发办公B座(含裙楼)整体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含拆除清运及相关室外消防,共计面积约28908.93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研发办公B座7、8、9层装修(面积约4500平方米(每层约1500平方米,约23间房/层),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装修(含强弱电、冷热水等改造),配备卫浴洁具、热水器、灯具、衣柜、床(高低床或单人床)、书桌及凳子、门(含智能门锁)等(具体以实际为准));研发办公B座1层大厅装修(面积约1343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完成上述项目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现场勘测及竣工验收(含行政部门验收,消防恢复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防排烟阻火系统、防火卷帘、防火门系统、应急照明、消火栓、疏散指示装置系统等相关消防设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完成装修楼层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完成竣工图编制;承担质保期、缺陷责任期相关质量维保维修等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勘察设计内容主要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施工内容的方案设计(包含装修方案),完成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现场勘察、测量等全部工作,完成装修现场勘察、测量等全部工作,完成消防、水、电等设施恢复施工图设计(包含消防、水电等专项施工图设计),完成装修施工图设计,所有施工图必须通过审图机构审图获得审图合格证(其中消防施工图还需通过行政部门专项审查),完成或配合竣工图编制,所有勘察、设计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注:招标人后续仅能提供中标人项目主体竣工图纸(含结构、水、电、消防等),项目现状的装修图纸招标人无法提供,需中标人自行勘察测量(费用包含在招标的勘察设计费中,不另行支付)。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两个及其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标段)中投标;
(5)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a.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b.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设计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返聘相关资料或承诺)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装修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文的要求,注册建造师若为未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返聘相关资料或承诺)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装修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技术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返聘相关资料或承诺)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装修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1、投标人须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2、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a.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b.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设计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返聘相关资料或承诺)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装修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并未担任任何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文的要求,注册建造师若为未满65周岁的退休人员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返聘相关资料或承诺)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装修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的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技术负责人为退休人员则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但需提供返聘相关资料或承诺)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装修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须分别为3人承担,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需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人员由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所有拟派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上岗证(若有)及身份证。岗位证书取消的省份,请附相关政策文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2024年度或成立至今(针对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个年度的情况)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投标人成立时间若不足1个年度的,则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8、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之日前未在昆明市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公示”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且被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9、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实施项目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违法行为情况,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人须承诺在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
(5)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第1-4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第5项由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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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未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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