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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4-15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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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072406040001 项目名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
标段编号 3207072406040001003001 标段名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4月15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4月24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电力发[2025]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以东
2.1.2建设规模:规划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15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一期(本期)项目建设两炉一机及相应配套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一炉一机及相应配套系统,公用部分建筑工程一期一次建成。
2.1.3合同估算价:55376.25077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1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工期: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一期建设2×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5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的所有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的汽机房(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建筑工程部分、二期工程的锅炉房桩基(不含基础)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地基处理、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设备催交、接货卸车验收照管、设备监造、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移交生产、全套资料组卷归档、性能质量保证、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的全过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按照2炉1机一次性设计,(预留1炉1机扩建条件,公用系统土建一次性设计完成,预留二期设备位置),满足去工业化、环境友好设计,同时包括二期工程的汽机房(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建筑工程部分、二期工程的锅炉房桩基(不含基础)工程部分。以及配合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施工范围:施工范围同设计范围,包括主厂房及所有附属设施的施工、厂前区的施工、厂外取水泵站系统的施工、厂区内外管线铺设等,同时包括二期工程的汽机房(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建筑工程部分、二期工程的锅炉房桩基(不含基础)工程部分;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各项工程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同设计范围,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备品备件等)、安装等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如为建造师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完成过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为130t/h及以上的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为130t/h及以上的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面积、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时间为准。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6)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7)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4)其他: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执行,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且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由具有相应电力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此项);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总承包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B类证仅建造师提供此项)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8、类似业绩;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
注:以上所有材料以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或者以原件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的为准。
5. 评标方法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参与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若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得分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第二阶段评审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644468644)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抽取。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超一页扣0.1分,总扣分最多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注:投标人须将此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全部满足以下要求得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4分,扣完为止:
(1)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
1、各专业类人员不得同时兼任,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
2、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含联合体)正式职工,且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要求)、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电子证书使用必须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4
工程业绩(2分)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为130t/h及以上的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提供一个业绩按相应标准计分,每个业绩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2)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每提供一项得0.8分;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每提供一项得0.6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每提供一项得0.8分;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每提供一项得0.6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注: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明时间为准。
(4)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加分。
(5)资格审查工程总承包业绩与评分项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4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公告的媒介9.1。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8-80327753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2室
代理机构
联系人:解凤宇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25-86635193
邮箱:xiefy@jcec.cn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8-80218251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CFCA服务网点搬至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0512-58188503
19962108769(朱工)
19962109263(张工)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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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 [0]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电力发[2025]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园以东
2.1.2建设规模:规划建设3×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15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一期(本期)项目建设两炉一机及相应配套系统,二期工程建设一炉一机及相应配套系统,公用部分建筑工程一期一次建成。
2.1.3合同估算价:55376.250778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510日历天,其中:
设计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施工工期:4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工程设计应当符合相关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相关要求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招标人审查批准以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其他:  /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一期建设2×15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15MW级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的所有建设工程、二期工程的汽机房(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建筑工程部分、二期工程的锅炉房桩基(不含基础)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地基处理、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设备催交、接货卸车验收照管、设备监造、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移交生产、全套资料组卷归档、性能质量保证、达标投产、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服务的全过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按照2炉1机一次性设计,(预留1炉1机扩建条件,公用系统土建一次性设计完成,预留二期设备位置),满足去工业化、环境友好设计,同时包括二期工程的汽机房(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建筑工程部分、二期工程的锅炉房桩基(不含基础)工程部分。以及配合图纸报审报批、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施工范围:施工范围同设计范围,包括主厂房及所有附属设施的施工、厂前区的施工、厂外取水泵站系统的施工、厂区内外管线铺设等,同时包括二期工程的汽机房(主厂房)、除氧煤仓间建筑工程部分、二期工程的锅炉房桩基(不含基础)工程部分;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各项工程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工作等全部相关工作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向发包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同设计范围,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备品备件等)、安装等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如为建造师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完成过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为130t/h及以上的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为130t/h及以上的热电联产工程总承包项目。
注: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面积、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4)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书时间为准。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6)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7)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年   月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年   月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年   月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4)其他: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执行,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且应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由具有相应电力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此项);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必须提供);
5、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总承包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B类证仅建造师提供此项)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8、类似业绩;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10、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需提供此项)
注:以上所有材料以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或者以原件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的为准。
5. 评标方法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以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参与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若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得分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第二阶段评审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644468644)直播方式见证B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B值抽取结果;
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抽取。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12%、13%、14%、15%、16%、17%、18%、19%、2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元,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每超一页扣0.1分,总扣分最多2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注:投标人须将此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全部满足以下要求得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扣0.4分,扣完为止:
(1)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
1、各专业类人员不得同时兼任,一人多证不重复计分。
2、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含联合体)正式职工,且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如要求)、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电子证书使用必须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4
工程业绩(2分)
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台燃煤锅炉容量为130t/h及以上的热电联产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提供一个业绩按相应标准计分,每个业绩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2)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每提供一项得0.8分;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每提供一项得0.6分;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每提供一项得0.8分;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每提供一项得0.6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注: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或机组移交证明时间为准。
(4)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加分。
(5)资格审查工程总承包业绩与评分项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4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公告的媒介9.1。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连热电联产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8-80327753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2室
代理机构
联系人:解凤宇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25-86635193
邮箱:xiefy@jcec.cn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8-80218251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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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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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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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2109263(张工)
广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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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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