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名称 | 安康城区喇叭洞泵站及东坝泵站10kV电源线路工程(滨江出线)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090035463j7h59 | ||||||||||||
| 标段名称 | 安康城区喇叭洞泵站及东坝泵站10kV电源线路工程(滨江出线) | 标段编号 | E61090035463j7h596je001 | ||||||||||||
| 合同甲方 |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 合同乙方 | 中启建设有限公司 | ||||||||||||
| 合同名称 | 安康城区喇叭洞泵站及东坝泵站10kV电源线路工程(滨江出线)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5年4月2日 | ||||||||||||
| 合同价款 | 11540709.91元 | 合同期限 | 1 | ||||||||||||
| 其他信息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承包人(全称): 中启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安康城区喇叭洞泵站及东坝泵站 10kV 电源线路工程(滨江出线)市政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康城区喇叭洞泵站及东坝泵站 10kV 电源线路工程(滨江出线)。 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安康中心城区,从110kV滨江变新出10kV至巴山东路与泸康大道十字西南处新建1#环网柜,第一回从新建1#环网柜出10kV电缆至喇叭洞泵站配电室:第二回从新建1#环网柜出10kV电缆至东坝泵站配电室。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安发改投资〔2015〕806号和安发改财信〔2019〕918 号 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新建环网柜、电缆敷设、排管敷设、沟槽开挖、电缆井制作、架空线路、电缆及设备调试等。 6.工程承包范围: 一、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陕西省建筑工程质量等相关验收标准。 二、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规范、标准进行工程施工,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合同且满足本工程使用要求,完成本工程各项专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列项的工程内容,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承担缺陷保证责任和保修义务。 注:工程量清单描述与施工图纸设计、招标及图纸答疑不一致时,以施工图设计、招标及图纸答疑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3月 27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5 月 26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 (大写)壹仟壹佰伍拾肆万零柒佰零玖元玖角壹分 (¥:11540709.91元); 其中: (1) 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 (大写)叁拾玖万叁仟叁佰伍拾伍元陆角陆分 (¥ 393355.66 元) (2) 措施项目费: 人民币 (大写) 肆拾叁万壹仟玖佰肆拾贰元陆角陆分 (¥ 431942.66 元);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 (大写) / (¥ / 元); (4) 暂列金额: 人民币 (大写) / (¥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林文广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叁 份。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5100005826187158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 滨江大道1号 4幢4单元503号 邮政编码: 725000 邮政编码: 610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915-3230552 电话:028-29885224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 账号: 账号:39860188000096178 | ||||||||||||||
| 相关附件: |
| (中标+合同)安康城区喇叭洞泵站及东坝泵站10kV电源线路工程(滨江出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