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西区成都高投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高新西区成都高投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名称)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5-510109-04-01-505180】FGQB-0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投兴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0109-04-01-505180】FGQB-03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西区大道599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储能电站交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00MW,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设备按模块化设计,拟采用液冷模块化成组方案,储能电站储能部分系统设备安装均采用预制舱式。储能电站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采用二级升/降压系统,PCS交流侧电压为690V,变流升压一体机交流侧标称电压为35kV,升压站高压侧电压等级为110kV,升压站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110kV侧采用线变组接线方式。储能电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对侧国网梓桐220kV变电站的110kV侧间隔,新建电缆长度约3km。
2.3招标范围:成都市高新西区成都高投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含送出工程及对侧站接入改造)对应的设计期、施工前期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监理工作。
2.4 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监理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完成之日止,其中施工工期为7个月。
2.5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
3.1.4 财务要求:无;
3.1.5 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5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名称: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联系电话:028-8334507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华北路116号1单元
邮编:610095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028-8137803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
邮 编:610096
联系人:周女士、李女士
电话:028-86610077-5188
2026年04月14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应用类型、施工工艺 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不少于3年;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 3 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 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同一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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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高新西区成都高投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名称)已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5-510109-04-01-505180】FGQB-03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投兴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0109-04-01-505180】FGQB-03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西区大道599号。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储能电站交流侧装机容量约为100MW,采用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设备按模块化设计,拟采用液冷模块化成组方案,储能电站储能部分系统设备安装均采用预制舱式。储能电站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采用二级升/降压系统,PCS交流侧电压为690V,变流升压一体机交流侧标称电压为35kV,升压站高压侧电压等级为110kV,升压站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110kV侧采用线变组接线方式。储能电站以1回110kV线路接入对侧国网梓桐220kV变电站的110kV侧间隔,新建电缆长度约3km。
2.3招标范围:成都市高新西区成都高投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电站(含送出工程及对侧站接入改造)对应的设计期、施工前期准备期、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等全部监理工作。
2.4 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监理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完成之日止,其中施工工期为7个月。
2.5 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
3.1.4 财务要求:无;
3.1.5 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的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具体数量)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15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07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行政监督部门单位名称: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联系电话:028-83345072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高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华北路116号1单元
邮编:610095
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028-81378034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T1栋
邮 编:610096
联系人:周女士、李女士
电话:028-86610077-5188
2026年04月14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工程规模、应用类型、施工工艺 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工程业绩中设置的投资额、面积、 长度等规模性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不少于3年;类似工程业绩个数不得超过 3 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 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同一资质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