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2026-2027年安徽东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绿化劳务外包服务-3标段,2026-2027年安徽东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绿化劳务外包服务-1标段,2026-2027年安徽东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绿化劳务外包服务-2标段答疑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安徽
发布时间:2026-04-14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26-2027年安徽东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绿化劳务外包服务
  原项目编号:2026HEFRZ00303
  原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6-2027年安徽东新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绿化劳务外包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2026HEFRZ00303)
 
一、招标文件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的“注”内容调整如下:
注:
1.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1)业绩合同扫描件;
(2)中标通知书
(3)与该业绩对应的项目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或履约评价材料)。
(4)业主(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履约评价材料。
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即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项目如存在目前尚未开始履约、人员进场但尚未实质性开展、处于暂停等情况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证明材料已有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的除外),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如果业绩合同和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金额等合同要素不一致的,以项目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证明材料为准。
4.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总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5.履约评价材料中业主(或合同甲方)评价不低于合格标准。履约评价需要加盖业主(或合同甲方)公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省合肥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与龙川路交口西南角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595515752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055、66223831
2026年4月1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4月14日
附件:2026HEFRZ00303项目补疑1.pdf 2026HEFRZ00303项目补疑1.pdf
* 本网站任何信息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用于商业用途,违者必究!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