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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无锡
发布时间:2026-04-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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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409010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本次采用自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此合同下进行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79400元(含税)。
1.2.2★工期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工作,并验收合格。
1.2.3★保修期:整体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内免费保修。
1.2.4★项目地点:宜兴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5★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
1项
宜兴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工期:工期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工作,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2844.04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资质及证书扫描件。
2.1.7 业绩要求: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供应商承接过至少1起同类项目(消防设施施工)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合同和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必须对应,框架合同时间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开具时间为准。
2.1.8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5年6月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5年6月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专职安全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提供专职安全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5年6月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右上角的使用有效期应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日。若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供应商使用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上述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1.9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电工证书),提供承诺书;
(2)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4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4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登记,登记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企业注册信息,提交审核单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90分钟未经审核的可联系:电话 025-83303501。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健康路3号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
/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邹工
联 系 人:
缪梦丹、童天宇
电  话:
0510-82730545
电  话:
18168365258、1891398502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miaomengdan.jszbtx@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3110530034550037758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3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4090105),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本次采用自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在此合同下进行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79400元(含税)。
1.2.2★工期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工作,并验收合格。
1.2.3★保修期:整体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内免费保修。
1.2.4★项目地点:宜兴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5★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
1.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宜兴市局档案室事故排风系统安装工程项目
/
1项
宜兴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工期:工期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工作,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2844.04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不含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
(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资质及证书扫描件。
2.1.7 业绩要求: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供应商承接过至少1起同类项目(消防设施施工)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日期等信息)、销售内容页或销售明细页】,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框架合同和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必须对应,框架合同时间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开具时间为准。
2.1.8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5年6月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5年6月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专职安全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提供专职安全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2025年6月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供应商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右上角的使用有效期应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日。若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供应商使用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上述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2.1.9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电工证书),提供承诺书;
(2)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4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4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4月14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04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3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网址:https://jszb.chinaccsscm.cn/)完成本项目的登记,登记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标系统(链捷招)”企业注册信息,提交审核单位: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审核时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90分钟未经审核的可联系:电话 025-83303501。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健康路3号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80号
邮  编:
/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邹工
联 系 人:
缪梦丹、童天宇
电  话:
0510-82730545
电  话:
18168365258、1891398502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miaomengdan.jszbtx@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3110530034550037758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13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4-13 13: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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