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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DJ-DY5标项目经理部柴油直接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1.采购项目简介1.1 采购项目名称: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DJ-DY5标项目经理部。
1.2 采购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
1.4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与沪宁高速公路交叉处的丹阳新区枢纽,北接已建的镇江至丹阳高速公路,向南经丹阳东、珥陵、金坛东、嘉泽,止于与沪武高速公路交叉处的金坛经开区枢纽,接已建的常州至溧阳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1.35公里,其中丹阳段28.627公里、常州段合计12.723公里(武进区约3.517公里,金坛区约9.206公里),DJ-DY5标段桩号范围为K21+900~K29+000,路线长约7.1km,线路起于导墅服务区终点,终于皇塘互通起点,自北向南途径越渎河、东新路、新鹤溪河、奔里线、鹤溪河、皇塘河和蒋皇线(Y004)。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柴油200吨(采购数量为采购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不作为中标人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2.2 交货期:2026年4月至项目部完工,以项目部实际通知为准。
2.3 交货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DJ-DY5标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2.4 物资质量要求:物资在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个环节中,卖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买方对物资质量要求。
3.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应用中交集团一级集采成果)
4.采购商务情况4.1结算方式:
(一)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买方按照称重过磅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买卖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磅差计算按照集团集采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二)其他计量约定内容:
(1)称重过磅。如买方现场计量数量与卖方出库数量磅差在±3‰范围以内的,验收数量以卖方出库单标注数量为依据。若买方现场过磅数量磅差率超过±3‰的,由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第三方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出厂磅单数量之差若在±3‰范围以内的,以卖方出库磅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的,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流量计计数。提供现场加油服务的,计量方式以流动加油车上流量计的读数为准。加油过程中如任一方对计量结果有异议,可共同选择第三方选择标准计量桶进行复核,复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如若使用流量计计量须将升数按照吨升换算系数折算为吨数(吨升转换系数约定为1吨=1190升)。
4.2付款方式: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手续费、平台费、税金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产生贴息及逾期费用下个月结算时一起办理结算。贴息费用的计算规则为:票面金额*承兑期*贴现当日的贴现率,承兑期=承兑到期日-承兑出票日(背书日)。
4.3质量保证金:货款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买方无息支付给卖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4其他情况:/。
5.拟定供应商信息供应商名称:中石油中交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资格情况:中交集团一级集采供应商。
推荐理由:中交集团一级集采供应商。
采购清单:柴油200吨。
6.公告期限2026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7.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名称:纪委办公室
举报电话:0553-8356676
举报邮箱:sneb_sgsjiwei@ccccltd.cn
8.其他/。
9.联系方式采 购 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富民路17-8研发中心(4#、5#楼)
联 系 人:陈兴
电 话:15726450554
2026年4月10日
附件列表
物资信息
报名入口:
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15273377109155840&schemeCode=FA00000558990&schemeName=EH-04-DJDY5-20260408CYFA¬iceId=2815724666896023552&opUnitName=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DJ-DY5标项目经理部&opUnitId=1066391&purchaseType=9&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