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股份公司2026年制曲、粉曲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 项目编号: | GQQY-XB2026030537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州省仁怀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项目概况: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询比。(a.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b.采购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平台上对供应商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将上报评审小组作否决处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5)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7)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等)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被列入暂停合作名单内)。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
| 其他: | -- |
| 标段/包名称: | 股份公司2026年制曲、粉曲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GQQY-XB2026030537-001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3-26 15: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 | 文件获取地点: | -- |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4-10 09:3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股份公司2026年制曲、粉曲系统设备委外维保项目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的供应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询比。(a.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b.采购人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平台上对供应商的上述情形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工作开始之前。若查询结果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将上报评审小组作否决处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5)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在上述网站复核的权利)。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自行承诺其及其法定代表人在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采购人保留复核的权利)。 (7)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如项目经理、现场代表等)被列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暂停合作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自行承诺未被列入暂停合作名单内)。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供应商自行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公告PDF: | 候选人公示-公告签章文件.pdf | ||
| 其他附件: | /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4-10 15: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4-13 23:59:00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5985229034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