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拟对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盐田区电子监控系统维护二期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盐田区电子监控系统维护二期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5072628.00 中标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甲乙双方已于 2025年 8月24日签订《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盐田区电子监控系统维护二期服务采购项目》(乙方合同编号[GDGSZ2510310CGN00])(“原协议”)。 2.因整体工作部署需对原合同金额进行调整,甲乙双方拟以本补充协议就原协议进行修订。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原协议达成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 将原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本合同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72,628.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佰零柒万贰仟陆佰贰拾捌元整)。”修改为本合同费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7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陆拾柒万元整)。 第二条 将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合同签订,每个月根据在线率考核后按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支付,每月结算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2,719.00 (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贰仟柒佰壹拾玖元整),乙方提供正规发票。”修改为合同签订,每个月根据在线率考核后按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支付,2025年8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共10个月,每月结算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2,719.00 (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贰仟柒佰壹拾玖元整);2026年6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共2个月,每月结算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1,405.00 (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壹仟肆佰零伍元整),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无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4月09日至2026年04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7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盐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区政府行政中心531 联系电话:0755-25229572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