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EPC(标段二);
2.标段名称: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EPC(标段二);
3.澄清或修改事项:
事项: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中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现调整为: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内容,以本次补遗为准,本次补遗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4.
招标人:蚌埠市禹会区全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长青乡东规划路与兴中路交叉路口禹都新天地商业综合楼2412号
联系人:胡瑞
电话:17330619238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西裙楼三楼
联系人:朱俊义(项目负责人)、许文峰
电话:0552-2076129、0552-2042359
附件:
补遗文件.pdf 补遗文件.docx 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EPC(标段二)答疑补遗BB2026SQGCZ0361
【信息时间:2026-03-31 17:2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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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打印】
各潜在投标人:
现我单位发布“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项目EPC(标段二)”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回复及补遗,具体如下:
一、答疑回复:
疑问1:本项目为EPC项目,无价格清单,报价文件中的价格清单是否可以不提供?
回复1:可以。
疑问2:投标单位进入第三阶段报价评审,若报价不在10-13%区间,可按基准价计算报价得分?
回复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遗:
删除招标文件中第四章 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21 其他事项“3、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包人出现资金审批延误或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承包人应无条件确保合同约定的分阶段工期目标和工程总工期不因此延误,并不得就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内容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市禹会区全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答疑回复.docx 答疑回复.pdf 暂无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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