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 技术服务 | 1.000 | 项 | 挂账付款 | 吉林环保 |
| 吉林环保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业务 一、项目名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技术服务 二、项目内容、采购数量、服务地址、质量要求、考核条款及供货期限等: (一)项目内容: 1.对甲方位于水泥窑窑头及窑尾的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维护、维修、校准、巡检,确保监测设备正常稳定有效运行,监测数据实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传输。窑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数量为1台,窑尾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数量为2台。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测主要参数如下: 窑头监测设备为颗粒物浓度、氧含量、烟气温度、烟气湿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量、烟气流速等; 窑尾监测设备1台为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颗粒物浓度、氧含量、烟气温度、烟气湿度、烟气压力、烟气流量、烟气流速等;1台为氨(气)浓度。 2. 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站房内数采仪、为监测设备提供压缩风气源的空压机、空调等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 (二)采购数量:1项 (三)服务地址: 吉林金隅冀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质量要求: 1.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等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和日常维护,并按规定的校准周期进行校准,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按时填写维护记录及校准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2.当设备出现故障时,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全年不分昼间、夜间、法定节假日)。到现场后判定无法立即修复的,须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手工监测,并承担监测费用。开展手工监测的监测单位到达现场时间自设备故障时间起计算不得超过6小时。受委托开展手工监测的监测单位须向招标方提供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若不能在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进行考核。 (五)验收标准(考核条款): 1.乙方接到维修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处置,每次扣减服务费2000元。 2.当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正常投入运行时,故障时长超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长,乙方未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手工监测,而由甲方采取补救措施组织手工监测的,每次扣减服务费5000元,同时承担甲方组织的手工监测所发生的费用。 3.标准物质到期未进行更换,每次扣减服务费1000元。 4.未按规定的巡检周期进行巡检或未按规定校准周期对设备进行校准,每次扣减服务费1000元。 (六)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包含供应商资质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营维护及为监测设备提供压缩风气源的空压机、空调、排气扇等附属设备设施的维护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标准气体由运维单位提供。投标方具备独立法人资质。 (七)服务期限:1年 (八)有关技术问题请咨询: 联系人: 万云程 联系电话: 18943519289 (九)付款方式:合同执行完成后,发票完成挂账后一次性付款,付款方式为电汇、银行承况汇票、抹账抵物等)。 供应商须知: 1、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单项报价不超最高限价),并将报价文件上传平台作为评判依据。 2、承诺为安排到招标方公司相关人员全部缴纳工伤保险,或具有相同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 3、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中标通知发布后,如出现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1年的处置。 附件: 1、报价单 2、合同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