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招标人为 广西隆安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招标编号:ZB2026-076
建设地点:南宁市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 C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区北部。
建设规模: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一期)主厂房、化水区域及配电室、110KV变电站、水工构筑物水池、油罐区、冷却塔、烟气脱硫系统、高密澄清池、碎煤楼+输煤系统、灰库、水工构筑物水池等部分土建部分。总建筑面积15425.80㎡,最高高度38m;最大跨度18m。
合同估算价:8200万元。
要求工期: 790 日历天
招标范围:三通一平、地基、主体、装修等全部项目土建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ZB2026-076,标段(包)名称:隆安县示范性贫困县农民工创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土建工程
设计单位:陕西大唐新能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华南岩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4.2 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0元,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邮件获取。
(1)现场获取地点: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2)邮件获取方式:请将工本费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1994258583@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填写获取报名表,填写获取报名表完毕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给投标人(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需于获取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汇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号,此转账只接受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私人账号转账)。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开户名: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民主支行
银行账号:78900188000167866
4.4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左玲、吴梦瑶;电话:0771-430837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层)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时到达指定地点。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8.发布媒介
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西隆安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大林村龙白屯200号A栋211 | 地址: | 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4A层 |
邮编: | 532799 | 邮编: | 530031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人: | 左玲、包鹏、戚程 |
电话: | 0771-6512233 | 电话: | 0771-430837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1994258583@qq.com |
招标人:广西隆安和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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