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东平水道木盆口等浅段疏浚监理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4406007510877762601300175
项目业主:广东省粤中航道事务中心佛山航道所
服务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东平水道木盆口等浅段疏浚监理项目
合同编号:4406007510877762601300175
合同总金额:¥13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2026年02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2026年02月13日至2027年03月08日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监理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纠正设计图纸中明显错误;
(3)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和施工组织(方案)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会议;
(6)发布开工令,批准分部项目开工报告;
(7)审查承包人派驻到现场的常驻现场代表和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并报甲方;
(8)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项目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必要时上报甲方;
(9)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项目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0)审核承包人实施项目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1)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批复前报甲方认可),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2)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项目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应审查项目承包人递交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可行性,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以书面的形式要求项目承包人进行整改或暂停施工,直至安全隐患消除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对施工承包人处置疏浚物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及文明施工工作;
(13)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4)调查、处理项目质量缺陷和事故,确认设计、承包人提出的改进(补救)措施和方法,并监督实施。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甲方,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5)发布停(复)工令;
(16)对已完成项目进度进行准确的计量;
(17)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支付证书;
(18)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甲方核准);
(19)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0)编制监理工作月报,提交的报告要求图、表、文字说明充分、详细,能反映项目的真实情况;
(21)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具体负责对拟交工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22)签发交工证书;(23)督促并逐项检查承包人按甲方的要求编制验收文件; (24)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编制监理方面的验收文件等; 乙方应按照公认的监理职业准则、项目合同条款、《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本项目监理的有关要求承担全部监理工作。
合同附件
合同--东平水道木盆口等浅段疏浚监理项目.pdf广东省粤中航道事务中心佛山航道所
2026-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