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沈阳市儿童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中医药科研创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0-02838 项目名称:沈阳市儿童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中医药科研创新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辽宁省儿童医院2个中药制剂研发服务项目,投标人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包括技术和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在内的所有细则。 2.投标人按照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2个中药制剂具体暂定名称和功效: 1. 小儿清热解毒合剂,主要由黄芩等12味中药饮片组成,用于乳蛾等症状的治疗; 2. 小儿止咳合剂,主要由蜜百部等12味中药饮片组成,用于症见咳嗽等症状的治疗; 以上2个中药制剂的名称、剂型及处方等只是暂定,需要投标人根据辽宁省药监局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协助院方完成最终调整和确定。 ★ (二)法规依据及技术方法和路线等:依据《辽宁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技术指南(中药部分)》等,如在合作期间,相关文件有更新,按照最新版执行。如果因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带来的前期实验数据作废,双方应协商确定后续追加投入或终止项目。 ★ (三)总体规划 1.整体规划思路: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启动2个项目,优化研发流程衔接,2027年9月前完成全部研发工作,10月8日前提交备案材料,在2027年11月20日前完成备案号。 2.中试放大、验证批生产以及稳定性留样等。 ★ (四)项目总体要求 1.采购人负责组织申请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号,投标人配合做好材料准备、现场核查等工作;获得传统中药制剂备案号后,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一般委托投标人配制,因此要求投标人要有符合规定的制剂生产条件,可在完成备案后接受采购人委托生产并保证生产的制剂质量安全; 2.投标人负责依据《辽宁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技术指南(中药部分)》等完成2个中药制剂的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内控标准研究、稳定性研究、样品的自检报告书、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直接接触制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制定、药效研究及毒理学研究等,如法律法规有新的要求,按照新的规定执行。并分别生产出三批样品并经省药检院复核检验合格,组织提供该产品申报及文献资料,并提供原始记录资料,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准备等,因此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质量体系或质量保证措施,例如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CMA或CNAS资质认证等,确保研究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投入本研究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 3.投标人按季度向采购方报送服务进度; 4.投标人负责提供2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研发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通过现场核查,否则承担相应所有责任; 5.服务周期:本项目供应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2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研发资料,取得备案号。 6.服务管理目标: (1)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批准概算总投资范围; (2)进度控制目标:总数为2个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研发; (3)质量控制目标:按《辽宁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技术指南(中药部分)》等相关规定,如上级管理办法等有更新,则按照新办法执行; (4)安全控制目标:投标人在服务期间确保无安全事故,对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完全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具体服务要求 项目研究、项目管理及申报工作由采购人与中标人负责,完成2个中药制剂的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内控标准研究、稳定性研究、样品的自检报告书、辅料的来源及质量标准、直接接触制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制定、药效研究及毒理学研究等、生产及稳定性留样等由中标人完成。项目研究计划内容按照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进行,研究具体参数汇总如下: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若未响应或负偏离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其他要求 ★1.验收要求: 根据合同要求完成采购人2个中药制剂的辽宁省传统中药制剂研究服务。需交付采购要求中包含的研究成果,每个制剂需包含:配制工艺研究材料,研究报告、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稳定性研究报告、药效毒理研究报告及制剂备案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不少于2 套)及电子版(U 盘存储),按档案管理规范分类装订、标注清晰,无缺失、遗漏,且上述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验收合格。 ★2.售后服务 (1)响应与沟通保障 设立专项服务团队,及时对备案相关问题,提供专项方案。制定沟通计划,保留沟通记录。 (2)备案全流程跟踪 协助规范整理、填报备案材料。 全程跟踪审评进度,协助按时完成材料补正。 (3)技术支持与咨询 备案凭证发放后,提供3 年免费技术咨询(涵盖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标签使用等)。政策更新后 15 个工作日内提供解读及应对建议,备案完成6个月内开展 1 次专项培训(2 小时)。 (4)成果交付与保障 交付完整成果资料(纸质版≥2套 + 电子版),含研究数据、申报材料,确保资料真实合规。 因中标方提供的研究材料内容未通过评审原因导致备案失败,免费按评审要求补充材料。 (5)问题整改与责任 备案后因中标方成果缺陷引发合规问题,中标方免费协助整改。协助建立备案管理体系,推送行业动态及监管案例。 ★3.知识产权: (1)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方指控本项目技术侵权,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为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投标人应确保2个中药制剂申报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号归采购人所有,采购人对该医疗机构制剂享有完全的处置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启动2个项目,优化研发流程衔接,2027年9月前完成全部研发工作,10月8日前提交备案材料,在2027年11月20日前完成备案号。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资质,剂型包含有合剂、颗粒剂;2)投标人须具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3日22时00分至2026年04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有效时间:原则上为30分钟,报价解密超过限制时间未完成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投标无效。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在限制时间内未完成,可视情况延长时长。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儿童医院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4号 联系方式:024-86900157-8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威利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营口东路27号 联系方式:024-83606888 邮箱地址:LNWLT2023@163.com 开户行:工行沈阳北市支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辽宁威利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01003309200153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心悦 电 话:024-83606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