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县域医共体强基提质能力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WH100FJ26SJ0097(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60067号)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县域医共体强基提质能力建设工程设计项目 | |
| 标段编号 | WH100FJ26SJ0097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 |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芜屯南路9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0553-259930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1209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18949500506、1865530847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4月1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 投标费率(%) | 81 | |
| 项目负责人 | 吕远 | |
| 证书编号:20193400753、2019030875 |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勘察设计时间75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皖南医学院产学研创中心规划设计项目; 2、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1、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南通西站; 2、芜湖市新华联五星级酒店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贵州国际旅游体育休闲度假中心悦龙城学校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苏州中岩勘察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 投标费率(%) | 81.09 | |
| 项目负责人 | 周晓秋 | |
| 证书编号:(2020)934007211/20153400653 |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勘察设计时间75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包河区BH202004项目B地块 2、合肥新桥国际机场市内配套工程(航空大厦)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宝文财富中心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翡翠天际D区施工图设计项目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西城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冠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 投标费率(%) | 81.38 | |
| 项目负责人 | 徐延军 | |
| 证书编号:G3300186975、20023300694 | ||
|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勘察设计时间75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嵊州市妇幼保健院(嵊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及疾控中心异地新建工程设计; 2.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婴童总部大楼及金融服务、孵化(上市)基地建设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人民医院异地新建工程设计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婴童总部大楼及金融服务、孵化(上市)基地建设项目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