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义90MW/18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委托运维服务已由尚义县行政审批局以尚行审备字【2024】53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尚义县朗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尚义县朗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尚义90MW/18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所有资产的日常生产运行维护工作、安全生产、保卫、防盗及运行恢复、消防及物业等日常管理(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地点:张家口市尚义县大青沟镇。服务期限:运行维护期为 36 个月,委托运维服务合同签署当天正式进入运行维护期。
2.2 招标范围:尚义90MW/18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项目委托运维服务所包含中合升华村光伏电站内2203开关间隔,#3主变至储能区域所有设备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业绩要求:2023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至少一项规模不小于20MW/40MWh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或配套储能电站运行维护项目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系统中查询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运维人员不得少于10人,含储能电站站长1人(项目负责人)、检修负责人1人、储能专工1人、安全员1人、值长3人、运检员3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运维人员均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社保(至少含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自2023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担任过规模不小于20MW/40MWh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或配套储能电站运行维护项目2年以上的站长(以运维单位出具的聘书或任命文件为准),须同时具有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下发的张家口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直调厂站运行人员调度资格证书及冀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下发的冀北电力调控中心直调厂站运行人员调度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4-03 09:00:00:00至2026-04-10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23 09:00: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评标采用分散、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提交异议。
招标人:尚义县朗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嘉伟
联系电话:0313-5803339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0313-8044888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尚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3-4324449
电子邮箱:syfdb4324449@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尚义县朗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28号(空港开发区)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
| 邮编: | 075000 | 邮编: | 075000 |
联系人: | 吴嘉伟 | 项目负责人: | 刘欢 |
| 电话: | 0313-5803339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3-804488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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