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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
(市交易中心)童家巷西延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GLSZ2600223-01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童家巷西延建设工程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以(项目审批文号:鼓建发【2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南路街道
2.2 招标范围:童家巷西延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20458200.00元
2.5 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湖南路街道,道路西起中山北路,东至马台街,长505.265米(其中300米路段已具备施工条件,施工工期要求仅限300米路段。剩余200米待绿地集团完成土地移交后启动实施),规划红线宽16-2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具体道路起止点、路幅、断面分配等以规划资源部门审批为准。工程实施内容包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管线综合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
2.6 工程类型:市政
2.7 其他说明: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本项目是经5名以上专家论证确定的其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属于技术复杂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1、施工总承包市政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2、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提供满足正文1.4.4条要求的承诺书。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4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600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类型以合同为准,其他证明材料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施工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放映施工费用,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如联合体投标,则业绩应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项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承诺书》及《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编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内容不全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9月-2026年2月)投标人为拟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6、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7、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0、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投标人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投标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1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家)。联合体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由承担本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内容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的牵头方委派。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6)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应符合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如不符合以上条件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公告的媒介
。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
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
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
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6、采用两阶段评审,细节如下: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评标。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和投标人业绩评审,满分18分,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12个(含)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下一阶段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所得总分,为该单位最终得分。
9.7、本项目采用网上受理异议和投诉。如有异议和投诉,投标人使用本单位专用CA锁,通过“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提交异议或投诉。异议受理单位(招标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祥;电话:025-68687501;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招标代理: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佳;电话:02568687515;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或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对评标结果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及第六十二的规定,并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
9.8、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9、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佳。
9.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 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磨盘街53号
| 联系人: | 赵祥 | 联系人: | 刘佳
| 电话: | 02568687501 | 电话: | 0256868751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鼓楼区建设局(电话:025-83159677)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招标文件
12320100302638405F
E320100183100255000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