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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双辽市川头水库不稳定土地出租

公告-招标公告
吉林
发布时间:2026-04-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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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四平市-GY-ZL[2026]014号
项目名称 双辽市川头水库不稳定土地出租
资产类别 土地使用权
转让方名称 双辽市川头水库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9.77241156
挂牌期间 15
挂牌日期 2026-04-02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https://www.jl.gov.cn/ggzy/gycq/gppl/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四公资产挂【2026】018
 

项目名称
双辽市川头水库不稳定土地出租
项目编号
四平市-GY-ZL[2026]014号
披露公告期
10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年04月02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年04月16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详见公告 
登记截止时间   
2026年04月17日 15时00分 
标的展示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3500842403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434-3216010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4月18日 09时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张工、于女士(CA锁办理) 
电话
0434-3216013、于女士(CA锁办理)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双辽市川头水库不稳定土地出租 项目通过四平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双辽市川头水库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否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否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拟出租标的为双辽市川头水库(资产占有方名称)位于双辽市双山镇川头村(标的坐落位置)的土地(根据实际填写),共有 六  处,按现状(整体)出租。
标的1:位于      双辽市双山镇川头村     (证载地址:   川头水库 ),有土地使用证(权证名称),权证号:  双国用(2000)字第300000004号  ,证载用途:  耕作农作物 ,证载面积 27.34公顷,无抵押,出租面积约27.34公顷。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2:位于      双辽市双山镇川头村     (证载地址:   川头水库 ),有土地使用证(权证名称),权证号:  双国用(2000)字第300000004号  ,证载用途:  耕作农作物 ,证载面积 13.5公顷,无抵押,出租面积约13.5公顷。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请各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旦成交,不能撤销;即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尾款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后的用途:耕种。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出租期限:  1年(一个耕种周期 2026.5-2026.11)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首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
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交纳成交价款(首年租金);
3.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 5  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六、承租相关要求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7.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方在出租给承包方时限定只能用于种植,故土地均不能作为他项经营。
8.本次拍卖的土地使用权归承租者,但原开发土地所用的沟渠、道路、井泵以及其他投入承租者与原承租者共同承担。为了水库大坝安全,大坝下游禁止新打水源井。
9.汛期排洪、放水等原因造成淹地、内涝等问题水库概不负责。
七、税费问题约定
1.以交接日期为准,出租方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等费用。交接之后;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水、电费和相关税费以及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
2.承租方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
3.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八、 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双辽市川头水库 
基本情况
住  所
双辽市双山镇川头村 
法定代表人
刘旭海 
注册资本(万元)
40.6 
经济性质
内资·国有全资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双辽市财政局 
批准内容
 你局《关于双辽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不稳定土地对外发包的申请函》(双水函(2026)5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现函复如下:
一、依据你局所提资产使用方式,同意八一水库公开出租使用不稳定土地150公顷,租赁期限1年,以评估价值为底价公开竞价。
二、依据你局所提资产使用方式,同意川头水库公开出租使用不稳定土地40.84公顷,租赁期限1年,以评估价值为底价公开竞价。
三、依据你局所提资产使用方式,同意小山水库公开出租使用不稳定土地15公顷,租赁期限1年,以评估价值为底价公开竞价。
四、依据你局所提资产使用方式,同意骆驼岭水库公开出租使用不稳定土地18.7公顷,租赁期限1年,以评估价值为底价公开竞价。
五、依据你局所提资产使用方式,同意清河嘴排灌站公开出租使用不稳定土地8.3公顷,租赁期限1年,以评估价值为底价公开竞价。
六、依据你局所提资产使用方式,同意河道堤防管理站公开出租使用不稳定土地41.2公顷,租赁期限1年,以评估价值为底价公开竞价。
七、请你局及时督促上述6家单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符合《拍卖法》规定的拍卖机构、国家指定的其他场所等合法渠道以市场化方式出租国有资产,相关交易信息同步共享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八、请你局及时督促上述6家单位将资产使用收入上缴国库,执行中请列入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相应项目。 

四、交易条件
 





公告期
 10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 秒
挂牌底价
 9.7724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
账户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四平市-GY-ZL[2026]014号001 
双辽市川头水库
[尚未生成子账号]
0.0 
四平市-GY-ZL[2026]014号002 
双辽市川头水库
[尚未生成子账号]
0.0 
保证金
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方式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资产出租明细表
(附表)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位置
目前状况
出租面积(公顷)
证载用途
出租期限(月)
挂牌价(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交易保证金(万元)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调整约定
标的交付时限
附属设施
履约保证金(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秒)
备注

双辽市川头水库 
双国用(2000)字第300000004号 
双辽市双山镇川头村 
空闲 
27.34 
水田耕地 
12 
6.5324 
12 
0.0 
一次性支付 
不调整 

无 
 
2026-04-02 09:00:00到2026-04-18 09:00:00 
2026-04-18 09:00:00 
90 
 

双辽市川头水库 
双国用(2000)字第300000004号 
双辽市双山镇川头村 
空闲 
13.5 
旱田耕地 
12 
3.24 
12 
0.0 
一次性支付 
不调整 

无 
 
2026-04-02 09:00:00到2026-04-18 09:00:00 
2026-04-18 09:00: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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