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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货物、服务类造价、资产评估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福建
发布时间:2026-04-01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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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v-a35379dc=''>项目概况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货物、服务类造价、资产评估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3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XZBGK2025135-2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货物、服务类造价、资产评估及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9万元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采购标的
工作内容
服务
期限
收费标准(最高限价)及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
1
货物、服务类造价及资产评估服务公司
货物、服务类造价及资产评估等(详见招标参数)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按《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收费标准的6折。咨询服务费用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项计取。
预算金额:9.5万(服务期限满或累计服务金额达到9.5万,合同自动终止)
950
2
工程项目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结算审核公司
 
工程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等(详见招标参数)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按《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2021〕32号)收费标准的6折。咨询服务费用不足600元的按600元/项计取。
预算金额:59.5万(服务期限满或累计服务金额达到59.5万,合同自动终止)
3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包:2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3.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公对公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电子信箱:116216948@qq.com。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3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账  号:3505018753000000066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程女士/0591-87981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半道路68号麓岭花园S1幢301商业
联系方式:蔡明、李可司、郑少鸿/0591-8389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明、李可司、郑少鸿
电 话:0591-83896688
福建君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04日
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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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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