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大庆市万宝湖排水分区初期雨水治理项目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庆市万宝湖排水分区初期雨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6〕37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新建隔离波浪桩1250米,桩长6米,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80,主筋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钢棒;新建连通管线;经六街雨排口附近新建1#潜水泵、万宝湖西南侧新建2#潜水泵;新建连通闸1座,采用钢筋混凝土开敞式水闸,闸孔尺寸采用3孔布置,闸孔内设工作闸门;闸上设人行桥,采用30厘米厚的干砌石护砌,下设砂砾石10厘米,无纺布一层;拆除修复人行步道;低密度布置水体卫士和水培净化。 主要工程量:隔离波浪桩1250米,连通管线136米,连通闸1座,闸上设人行桥1座(人行桥面高程为144.5米,桥宽1米,海漫长15米),潜水泵2台,拆除修复人行步道800平方米,智能闸门3套,水体卫士和水培净化17组等。 上述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大庆市万宝湖排水分区初期雨水治理项目 | 施工招标 | 公开招标 | 2026年4月 |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71.02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 。 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1.5 财务要求: / 。 1.6 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