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贵州民航教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取换证培训项目(二次) | 项目编号: | GQQY-TP2026030126-1 |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项目实施地点: | 贵阳龙洞堡机场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名称: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取换证培训项目。 (二)项目内容:通过竞争谈判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服务。 (三)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国际机场。 (四)项目服务期:3月30日—4月3日(第一期)、4月13日—4月17日(第二期),具体时间双方以实际开班为准。 (五)最高限价(含税):44万元。 (六)场地使用费最低报价:4万元。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一)本次竞谈邀请三家(含)以上供应商参加,对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完整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提供查询截图)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资质的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自拟)4.参与该项目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承诺函,格式自拟)。5.供应商须为已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安全培训机构条件和教员能力的现场复核与评估,且已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公示的机构。6.在培训课程安排中必须单独设置专项课程,对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进行解读,参训人员为200人以内。 (二)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项目报价书,报单价必须提供详细报价组成明细,参照附件2(报价单)格式报送;4.承诺函、业绩证明、实施方案、课程内容等相关资料。5.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复核情况公示截图并盖公章。6.须提供在培训课程安排中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解读课程的承诺函,函件格式自拟。 (三)不能完整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争谈判。以上资料须汇编成整本电子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上传至“黔云招采”采购平台。 |
| 其他: | -- |
| 标段/包名称: | 贵州民航教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取换证培训项目(二次) | 标段/包编号: | GQQY-TP2026030126-001-2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3-17 14: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3-22 09:30:00 |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 | 文件获取地点: | -- |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3-23 09:3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标段/包内容: | (一)项目名称:民航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取换证培训项目。 (二)项目内容:通过竞争谈判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提供民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服务。 (三)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龙洞堡国际机场。 (四)项目服务期:3月30日—4月3日(第一期)、4月13日—4月17日(第二期),具体时间双方以实际开班为准。 (五)最高限价(含税):44万元。 (六)场地使用费最低报价:4万元。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一)本次竞谈邀请三家(含)以上供应商参加,对本项目的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需提供完整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提供查询截图)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时间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准);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资质的供应商;(承诺函,格式自拟)4.参与该项目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承诺函,格式自拟)。5.供应商须为已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的安全培训机构条件和教员能力的现场复核与评估,且已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公示的机构。6.在培训课程安排中必须单独设置专项课程,对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进行解读,参训人员为200人以内。 (二)供应商递交谈判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项目报价书,报单价必须提供详细报价组成明细,参照附件2(报价单)格式报送;4.承诺函、业绩证明、实施方案、课程内容等相关资料。5.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复核情况公示截图并盖公章。6.须提供在培训课程安排中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解读课程的承诺函,函件格式自拟。 (三)不能完整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本次竞争谈判。以上资料须汇编成整本电子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上传至“黔云招采”采购平台。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公告PDF: | 公告签章文件.pdf | ||
| 其他附件: | / |
| 采购单位名称: | 贵州空港服务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赵隆琦 | 联系电话: | 18375733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