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霍山县雷鼓洞冲小流域(下游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
| 项目编号 | E341525001005012 | ||||
| 标段名称 | 霍山县雷鼓洞冲小流域(下游片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 ||||
| 标段编号 | E341525001005012001 | ||||
| 招标人 | 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 ||||
| 最高限价 | 3527733.14元 | ||||
| 代理机构 | 安徽新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迎驾大道东路文峰广场科技大厦三楼 联系方式: 0564-503823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3月12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惠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 址 | 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金城大道交叉口 |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3520302.13 | ||||
| 项目负责人 | 汪文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2023202400910 | |||||
| 技术负责人 | 冯庆友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稳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文峰北路与淠河东路交叉口东大街商业区33号楼106室 |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3518647.04 | ||||
| 项目负责人 | 万磊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2019201908161 | |||||
| 技术负责人 | 柯有坤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权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与儿街镇街道 | ||||
| 投标报价(元) /费率(%) | 3518524.58 | ||||
| 项目负责人 | 何宏亮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2013201566374 | |||||
| 技术负责人 | 戴升林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 19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40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2504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霍山县行政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5032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