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长短心轨组件)
公司:
因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我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一批长短心轨组件用于配合施工,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NY-01
| 长短心轨组件
| GCL(08)01-204
| 组
| 1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该物资采购为业主委托采购,为三方合同,报价前请联系经办人。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情请联系经办人,若报价单位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在报价表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采购方对供货方长短心轨组件进行点数验收。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3日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
每月2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8.2.支付
8.2.1.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75%,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75%,依次类推;
8.2.2.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3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20%,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20%,依次类推;
8.2.3.剩余5%的货款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3个月内无息一次性支付完。质保期12个月。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30日。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链”(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链”递交资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使用单位(项目):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地址: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9114812713
邮箱:1071196845@qq.com
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郑建华
纪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3928665
纪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zt25jsgsjwb@163.com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南玉铁路站前工程№1项目经理部)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