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需求品牌 |
| 物业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物业管理服务; 描述:提供10名物业服务人员,对开阳县人民检察院提供物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开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方案》,投标需进行现场勘查,经采购单位核实盖章后方可投标,否则投标行为无效。;报价方式:服务费用44万/年,其中人员工资41万,服务费3万,供应商仅针对服务费用报价,人员工资不得更改。;采购人需求描述:1.以上报价为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本项目从业人员的工资、员工福利、培训费、保洁及绿化、管理费、税金、五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2.社保缴纳标准:参照开阳县最低缴纳基数标准(遇政策调整时以调整基数为准,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 3.服务费用年合计440000.00元/年,其中人员工资410000.00元/年,服务费为30000.00元/年,供应商竞价针对服务费报价,人员工资不得更改。; 次要参数要求: | 1次 | 440000.00 | - |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评审方法 | 所有响应附件均合格后,以服务费总价报价为核心评审依据,不得更改人员固定工资总费用,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低于预算价且合规者有效,最终以能满足本项目所有服务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确定中标单位,且报价文件合规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
| 报价方式 | 服务费用年合计440000.00元/年,(其中人员工资410000.00元/年,服务费为30000.00元/年),供应商竞价针对服务费报价,人员固定工资费用不得更改。 |
| 付款方式 | 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在每季度结束后,根据市财政实际情况支付,根据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含人员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
| 要求 | 必须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证明》必须经采购单位盖章。 |
| 要求 | 按照《开阳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方案》上传所有响应文件,响应附件必须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