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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萧月路151号装修工程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上海
发布时间:2026-02-0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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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e3100000151045242001公告标段(包)数量:1标段(包)编号:e3100000151045242001001公告标题:萧月路151号装修工程公告内容: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报建编号: 2502BS0280 标段号: QV1

招标人:
上海飞士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宝山区罗泾镇萧月路151号
招标人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人
联系电话:
19512116204
招标项目名称: 萧月路151号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萧月路151号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装修面积为2958.22平方米,装修内容为一至三层装修施工、消防设施完善、屋面防水修补、室内加装电梯、部分区域结构加固、地库修补、电力增容等。建安费1277.87万元
工程总投资: 1498.78万元人民币
本期投资额: 1498.78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1274.6217万元
建设周期: 170天
投标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以上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其他:/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二级;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
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其他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者分期施工的除外),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180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方,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 4.应由各成员代表共同签署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5.联合体成员中不接受无设计或施工资质资质条件的成员; 6.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shcpe.cn)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2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6年02月11日 23时59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颜春燕
联系电话:
19512116204

备注: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中标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提交银行保函形式的差额担保,差额担保金额为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价的差额。差额担保须为见索即付银行电子保函,担保期限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达到协议书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后60天止。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需执行《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推广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的通知》沪建招(2024)9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须递交可电子验证的投标保函,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保函编号,以供开标时电子验证(投标保函银行目录查询路径:www.shcpe.cn→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银行目录),自主选择名录内银行开展保函业务的任一网点开具投标保函,投标保函银行名录将动态调整。线下开具纸质银行也遵循名录要求。未按规定要求格式提供银行保函相关资料的视作投标保证金未提交处理。
4、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宝山区牡丹江路1188号7楼开标室一A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技术标:2026年03月24日 14时00分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开标方式: 技术标开标地点:宝山区牡丹江路1188号7楼开标室一A
商务标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同时发布时间:2026-02-06公告发布媒体: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告源URL:https://ciac.zjw.sh.gov.cn/JGBXMJYPTInterWeb/#/gktb/GktbIndex?ggxh=2209720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2-07 00:00:00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6-02-11 23:59:59招标文件获取方法: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公告发布责任人:颜春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3-24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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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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