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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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
| 所属地区: | 衡水市-市辖区 | 招标内容: | |||||||||||||||||||||||||||||||||||||||
| 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环境监理已由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数政投资管理[2025]2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1.将29335.98立方米历史遗留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彻底消除污染源 。2.对废渣清挖完成后基坑实施粘土、耕植土回填土方量12546.38立方米,回填耕植土方量16789.6立方米,回填土方量总计29335.98立方米。恢复堆场原有使用功能 。3.对施工过程产生废水进行处理处置。建设地点:衡水市北外环中华大街交叉口东南角。 2.2招标范围:环境监理单位主要对治理工程实施过程环境影响监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二次污染防治效果进行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环境监理注册证书或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1至2026-01-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恒大绿洲19号楼2107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10 09:30 ,地点为 衡水市颐和精品酒店8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何沐峰、15203281003;河北大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冯梅、1773382157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318-2226969 电子邮箱:hbjb213@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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