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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3324标)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18-12-2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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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3324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3324标)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
2.2 项目规模:三号线线路全长约66.5km,其中高架段8.3km,过渡段1.1km,地下段57.1km。共设36座车站,其中高架站4座,地下站32座,换乘站13座;全线设置1段2场,分别为狮山车辆段、北滘停车场和逢沙停车场;设4座主变,分别为大良主变、水口主变、火车站主变和狮山主变。
2.3 计划交货期:交货期不迟于2019年10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设备供货时间作相应调整,并在设备供货前3个月通知卖方。设备到货时间如有调整,招标人应在预定交货期前由设备监理在原供货计划期前1-2个月通知卖方。
2.4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范围: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工程消声器设备采购项目,包括产品设计、样机制造及测试、合同设备制造(包括工厂监造和出厂测试)、运输到货、安装督导、测试检验、调试指导、验收、质保期内的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供货内容、数量和参数详见用户需求书。
2.4.2招标控制总价为 2848 万元。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2.5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佛山市发展改革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工程招标项目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佛发改招〔2018〕1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同时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是消声器的制造商。
4.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4.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6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4.6.1投标人近五年(自,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5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9 年 1 月 25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9 年 1 月 30 日 8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9 年 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19 年 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206号财富大厦A座8F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谭工
电 话:0757- 83939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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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工业村自编第三幢四层403之一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李工、陈工
电 话:0757-83788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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