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实验中学委托,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实验中学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实验中学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JBH-2025-D-022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本项目费用分割具体如下:
物业服务人员的服装、物业服务(保洁、设备维护、秩序维护、绿化养护、食堂服务等)中使用的工具、耗材等由物业企业提供。
不提供物业服务人员免费食宿。
三、更正日期
2026年1月7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
联系人:刘春雪
(二)
联系电话:022-2586612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实验中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世纪大道191号
(三)采购人
联系人:胡张苗
(四)采购人
联系电话:022-6338665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468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5866131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扫描件发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邮箱bhzfzcb@tj.gov.cn。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1月7日
附件1: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实验中学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H-2025-D-0225)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 期:
0225远程招标文件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