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景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标段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 ||||||||||||||||||||||||||||||||||||||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景发改招标核字【2025】9号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 ||||||||||||||||||||||||||||||||||||||||
| 所属地区: | 景县 | 招标内容: | |||||||||||||||||||||||||||||||||||||||
| 景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景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 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景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景发改投资审批【2025】2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3763.7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1958.24 万元,建设规模:景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项目一标段本项目拟在景县城区内供水管网改造和新建及路面破坏恢复工程。其中:铺设供水管道:景泰大街DN200-DN400铺设6291m,预留DN150铺设778m;景华大街DN250铺设2907m,预留DN150铺设570m;景安大街DN200-DN400铺设3913m,预留DN150铺设693m;景新大街DN200-DN400铺设7796m,预留DN150铺设1796m;周亚夫路DN250-DN600铺设4214m,预留DN150铺设996m;东环路DN200铺设800m,预留DN150铺设165m;s385 DN250-DN400铺设3679m,预留DN150铺设724m;并恢复其因铺设供水管道拆除的相对应路面。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建设地点:景县城区。计划工期:120日历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4344.40191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3.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6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2其他要求: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2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9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冀财采[2021]4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给中小企业,并且该部分全部预留给小微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29 09:00至2026-01-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1-20 09:00 ,地点为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评标。 注: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向 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 联系人: 闫工 , 联系电话: 0318-6668152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0318-6316088 电子邮箱:314239410@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