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自然资源局文件
兴自然资告字〔2025〕05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兴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兴政发[2025]72号),兴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兴2025-046
| 乌兰察布市兴和经济开发区C区
| 63183.6
| 工业用 地
| ≥0.8
| ≥30%
| ≤20%
|
| 50
| 758.2032
| 758.2032
| 2
|
兴2025-046-1
| 乌兰察布市兴和经济开发区C区
| 61.6
| 工业用地
| ≥0.8
| ≥30%
| ≤20%
|
| 50
| 0.7392
| 0.7392
| 0.5
|
兴2025-044
| 乌兰察布综合物流产业园
| 26929
| 仓储用地
| ≥0.8
| ≥30%
| ≤20%
|
| 50
| 323.148
| 323.148
| 1
|
兴2025-015
| 兴和县张皋镇
| 115609
| 工业用地
|
|
|
|
| 50
| 1387.308
| 1387.308
| 3
|
兴2025-047
| 兴和县张皋真
| 19764
| 工业用地
| ≥0.8
| ≥30%
| ≤20%
|
| 50
| 237.168
| 237.168
| 1
|
二、竞买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3日10时起至2025年12月2日10时。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3日10时起至2025年12月2日16时。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16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分别为:2025年12月3日10时至2025年12月12日10时整。
四、数字证书办理
申请企业需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企 业公章信息采集表(附件三),(线上办理CA网址:
http://39.97.6.153:8088/login?cloudid=151)支持线上办理企业锁,咨询电话:13614744648,
联系人:师振中。
地址: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474-7588901
五、获取挂牌文件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办法: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
http://219.159.12.165: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网站,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人报名和交纳竞买保证金
1、系统登录
本次土地挂牌出让采用网上竞买申请的方式,竞买人在报名期内插入CA数字证书使用360浏览器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预申购的资源;
2、竞买申请书填写
填写《竞买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下载签章文件”按钮,将签章文件保存至计算机。
3、在线签章
点击在线签章,进入签章页面,将上一步下载的文件打开,点击窗口中的签章按钮。在弹出窗口中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获取竞买企业公章。在《竞买申请书》的签章位置点击签章。签章完成后系统
会自动覆盖之前下载好的签章文件。点击浏览,将签章文件选定,点击上传按钮将签章文件回传至系统。
4、保证金缴纳
竞买人提交签章文件后,点击“选择银行”按钮选择银行,系统自动生成保证金交纳通知书,竞买人按照通知书中指定的保证金子账号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交纳完成后回到交易系统内查看到账情况,获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完成竞买申请。
七、网上挂牌报价
1、挂牌报价:资源进入挂牌期,竞买人插入CA数字证书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选择资源点击“竞买报价”按钮进入挂牌出价页面,按要求选择增加幅度的倍数,点击右下角“确认出价”按钮即可完成报价。
挂牌期内竞买人可以多次出价,每次报价必须按增价幅度的倍数报价且高于当前最高有效报价。
2、挂牌期确定预竞得人:挂牌期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高于价确定为预竞得人,报价低于底价不成交。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进入限时竞价。
特别提示:竞买人须在资源挂牌期间进行一次网上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之后的限时竞价环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买权。
八、限时竞价
1、询问期:资源挂牌期截止后,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系统自动进入四分钟询问期,询问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2、限时竞价:进入限时竞价环节的竞买人需在系统设定的倒计时时间内进行报价,报价应是增价幅度的倍数,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报价之时起重置竞价时限,竞买人可参加新一轮的报价。
4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则在该地块4分钟倒计时结束时自动关闭竞价通道,系统确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限时竞价结束。
3、确定预竞得人:限时竞价结束系统判定当前最高有效报价是否达到底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为预竞得人;低于底价不成交。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交易截止时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确定其为预竞得人。
4、预竞得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个人中心->我的文档”中打印《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
九、资质审查
预竞得人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预成交确认书》待审。
十、成交确认
在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审查结果确定资源成交,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十一、结果公示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出让人在相关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十二、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十三、咨询竞买联系方式
兴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吉保中;
电话:17684895555
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师振中
电话:13614744648
兴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