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长沙市暮云镇芙蓉南路四段977号和美星城D区47栋603及D-812+车位 | 项目编号 | N0124FC250253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9-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9-26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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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803120.00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30 |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兴天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转让底价(元) | 803120.00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湖南星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
| 特别 告知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湖南联交所不组织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房地产估价报告》(在湖南联交所备查),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自然人或企业,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长沙市购房政策等)。 |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条件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e交易网站(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该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总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7、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付清全部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转让方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的,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支付给转让方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8、本次资产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标的资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房屋在交接给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物业、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汪女士 18570635623 (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9-15 09:00:00 至 2025-09-26 17:00:00 |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时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过E交易网(www.ejy365.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房地产类).pdf(点击下载) |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9-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9-15 09:00:00-2025-09-28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 服务费 | 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 附件下载 |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汪女士18570635623 |
| 标的报名 | 毛女士 13755197121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 咨询地址 | 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 技术支持 | 毛女士 13755197121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