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于2025年11月3日上午9:30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下列资产打包进行公开拍卖,标的情况如下表:

一、2项-6项:总单价19000元/吨为五种材质的单价总和,每次加价幅度为总单价的1%(即:190元),拍卖成交价按比例还原到各种材质上,为5种材质的最终成交单价。以上材质以实际过磅后的重量为准,预估重量仅供参考,材质以实际看货时的现状为准。
二、重点:1号数码相机、电脑、笔记本等低值易耗品及废旧办公家具为固定,¥ 29480元,此部分资产不参与竞价。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当日内向委托人账户支付预付价款¥ 30 万元 ,(实际过磅称重后,重新计算总成交价,多退少补,具体清运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最终拍卖成交款=成交单价*称重重量+固定值(¥29480元),多退少补。账户情况如下:委托人:户名:吉林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22001380300054009692)
四、本次委托拍卖标的税率为13%,个人与企业均可参与竞买。清运时间由委托人确定时间后通知买受人提货时间,买受人不配合的,按违约处理。
五、拍卖具体要求:
1.买受人应自行负责所拍标的物的拆卸、运输等一切费用,在拆除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安全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保证金在竞买成功后,直接转为拆除、清运保证金;买受人在清运、拆除完毕后且无违法、违规现象的,经委托人同意后此保证金原数退还买受人(不含利息);如在清运拆除过程中买受人有过错的,未按委托人的要求拆除、清运的,拍卖人凭资产方出具的书面通知,罚款在清运、拆除保证金中扣除。
3.买受人应在得到委托人通知后当日内采取清运拆除的行动,并于15日内清运完毕且达到委托人的要求。买受人不采取行动实际清运的,按照每逾期一天收取1000元场地管理费,拆除及清运保证金不足以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六、有意竞买者,请将竞买保证金 20 万元,存入以下账户。户名:吉林省金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号:22050145010009770097,大额行号:105241000209;汇款用途:竞买保证金。
展示时间:2025年10月29日-30日 工作时间
展示地点:
地点1: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东蔚山路新里中央公馆公交站东北50米)联系人电话:18243069432刘经理
地点2: 陕西汉中市(勉县佳通轮胎卡客车服务站)联系人电话:17678099840王经理
地点3:湖北仙桃市(埫口镇大福街道,高龙村村民委员会对面)联系人电话 :13633666991闫经理
登记时间:公告之日起至 拍卖前一日止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431-87680789 13331753653景女士
拍卖公司服务电话:400 018 0431
网络咨询电话:0431-87680789 怀女士
备注:
参拍费用:1.收取拍卖人约定的拍卖佣金;2.本次拍卖收取参拍人资料及转账手续费等杂项费用200元(此款不予退还);3.拍卖成交买受人应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额0.15%的平台使用费;4.附件:存放3个地点资产照片,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