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桃源高新区腾鸿项目土方平整工程-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桃源高新区腾鸿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政府采购编号: 桃财采计[2025]000112 委托代理编号:CDKL2025-C-032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08-1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定标时间:2025-08-15 15:00
四、磋商情况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六、主要标的信息: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金额:12600.00 元,收费标准:根据常财办发【2024】7号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桃源县漳江镇管家坪居委会新石路创业工业园
联系人:易霞
联系电话:13787871593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市凯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超
联系电话:0736-7888266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惠家坪社区皂果路718号(康桥尚都小区3号楼A单元1101室)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
| 1 | 桃源高新区腾鸿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 详细 | 1476959 |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08-1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08-15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定标时间:2025-08-15 15:00
四、磋商情况
| 桃源高新区腾鸿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 ||||||||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报价(元) | 综合评分 | 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 | 政策支持原因 | 评审结果 | 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
|---|---|---|---|---|---|---|---|---|
| 湖南昌恒建设有限公司 | 游红平 | 1468000 | 98.67 | 第1名 | 无 | |||
| 湖南省四通建设有限公司 | 郑英 | 1473520 | 89.27 | 第2名 | 无 | |||
| 湖南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林木 | 1470000 | 78.98 | 第3名 | 无 | |||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 包名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成交金额(大写) | 联系人 | 供应商地址 |
|---|---|---|---|---|---|
| 桃源高新区腾鸿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 湖南昌恒建设有限公司 | 1468000 | 壹佰肆拾陆万捌仟元 | 游红平 | 安福路居委会四楼 |
六、主要标的信息:
| 包名 | 成交供应商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桃源高新区腾鸿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 湖南昌恒建设有限公司 | 桃源高新区腾鸿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日) | 高瑶 | 湘243002075036 |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 包名:桃源高新区腾鸿项目土方平整工程 | ||||
| 成员名单: | ||||
| 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
| 组长 | 李红波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成员 | 张连彪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 采购人代表 | 杨波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金额:12600.00 元,收费标准:根据常财办发【2024】7号文件执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桃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桃源县漳江镇管家坪居委会新石路创业工业园
联系人:易霞
联系电话:13787871593 采购代理机构:常德市凯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超
联系电话:0736-7888266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惠家坪社区皂果路718号(康桥尚都小区3号楼A单元1101室)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